想請教各位前輩一點意見,麻煩各位了我爸還在世的時候買了一棟透天,當時房子掛在我的名下(家裡4個兄弟姐妹)10年前我爸臨時過世了,沒有留下遺囑或繼承書,最近家庭失和,我媽一直逼我把房子過戶給我大姐⋯要我搬出去住他們仗著房子貸款都是他們繳的,硬是逼我過戶(銀行貸款也我的名字,但錢是他們付的)因為房屋所有權狀跟地契都在我媽那裡,我擔心他哪天自己跑去辦理過戶請問這種情況有可能發生嗎?他有權利仗著自己是直系血親去辦過戶嗎?拜託各位前輩給點意見,我應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拜託拜託
moiokokop wrote:想請教各位前輩一點...(恕刪) 沒有你的身分證 和印鑑證明怎麼過戶??但們可以用其他方法向(貸款是他們繳的) 法院訴求!!但話說回來 為啥你不幫忙繳 還會被趕出去!!不務正業嗎??
為什麼得了便宜還賣乖?等於是免費讓你住了...或是每個月你有拿錢回家嗎?他們辛辛苦苦繳了貸款錢卻房子要給你?問題就是因為失和後,他們不甘心給你一棟房子。如果是因為以前沒有賺錢能力,現在一定有辦法賺錢,那就跟他們說,以前他們出的你都還給他們就好,這樣你還省下利息的錢。
台灣不動產產權以登記為準,登記誰的名字就是誰的,即使主張"借名登記",也得借跟被借雙方舉證才被承認.版主的情況在法上很分明,房子是你的名字,產權就是你的,至於其他人繳的貸款,他們得自己舉證,而且就算證的到也只證明你欠它們這些"債"而已.但在理跟情上就不是外人所能插嘴的了.
lichujen wrote:台灣不動產產權以登...(恕刪) 不一定喔如果能提出出資證明、繳款資料等等具體舉證,法院是非常有可能判塗銷所有權登記而歸還房屋喔這個Google "借名登記"就有很多資料還有新聞絕對不是只有債的問題
爸爸在世時買你的名字,那你至少就擁有一部分吧。房產至少是你的名字,而且你又一直住在裡面。家裡的事還是要好好解決,是不是有什麼原因家人才會這麼說。如果自己很會賺錢那就放手吧。如果不是,現實點勢力點抓著不放。畢竟你處的位置不錯。家家都有難唸的經,爸媽不一定是公平的,是對的。兄弟姊妹也不一定是孝順的,感情也不一定是好的。自己對自己有規劃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