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屋主或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申報:交易標的、價格資訊和標的資訊這三部分的實際資訊。違反將處以3萬元到15萬元的罰鍰,直到改正為止。一定要登錄...除非他願意每年被罰錢一直罰...通常是豪宅上億的才有可能願意被一直罰....
每一間的房子都不一樣,本來就不是定價成交。先看哪個區域的房價,再以公寓或社區大樓分類,再依樓層.房屋大小格局細分,再以該屋的風水環境大樓風評來評估,,,找出你可以接受的價位,接下來就是買方談價格的問題。查閱該區域上百筆紀錄,心中應該就會有一個概念,無論價格如何談法,買賣方同意,這個價格才是該屋的價格。火爺 wrote:那照四樓大大...(恕刪)
菜花龍 wrote:就算它不是全部事實,...(恕刪) 其實去看過房的都知道 房仲提供的附近成交行情 都有篩選過的 低的(不含親友間買賣)都會刻意隱瞞或選個低的裡面最高的寫然後親友間買賣也會寫出來 然後再作記號 跟你說這是親友間買賣 讓你有感到房仲把所以資訊都提供給你的錯覺高的當然全部寫上去 這裡都是指實價登錄....但我想之後會越來越難寫⋯到時才會開始有感降開價。還有大家都知道 每間方位 面向 樓層都不同。所以我通常是找同一間的比對 也就是屋主的入手價約1~2年前來比較他的開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