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們有一塊不大又偏僻的地
當初是我阿公(兩年前已過世),跟旁邊大地主一起把地做承租(當初什麼合約都是我阿公簽的)
而我阿公那時也有領租金,但是自從我阿公過世後,我爸去找大地主 他卻說一堆有的沒的
然後我們就想說,那塊地不大租金也沒多少,便不計較
直到最近環保局來通知,整塊地都被傾倒廢棄物,警察當然也抓到違法傾倒者
但是由於廢棄物量實在驚人,沒有幾間環保公司敢估價,導致遲遲沒清理動作
環保局也每天開罰3萬元,真的吃不消
像這樣上一代的簽約(我們都不知道當時合約裡面寫什麼)
我們有辦法去提出要大地主自行承擔土地所有廢棄物嗎??
請有相關專業的網友可以幫幫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