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公設,實坪買賣的新聞一出
大家又吵成一片
本來回在推文裡,想想還是新開一篇文章


我先來稍微講講 幾乎一般民眾都不會知道的"公設"算法

假如有一案

100戶 各戶"銷售"面積80坪
地下室全部 3000坪 停車200台


建商告訴你公設30%
包括:樓電梯,梯廳,大廳,健身房.....等+部分地下室機械空間,防空避難

你不知道的是 所謂的地下室空間就佔了大概公設的一半以上
因為當建商評估時是把"車位比"鎖在8-13坪
以上面舉的例子來說

地下室全部 3000坪 停車200台 車位比鎖在(9坪/台)

3000-200*9=1200
還有剩下1200坪是要拿去地面層跟其他公設混在一起算公設比的
單價當然也是用銷售的單價去計算
所以車位比壓低 因為車位單坪不值錢(200萬一個車位,單坪才20萬)

這才是真正公設灌水的地方

至於廢除公設算法,我是贊成的
房價頂多是單坪變貴,但實際上總銷金額就看市場
建商也可以選擇是否要多做這麼多公設
產品也才會多元化


其他關於公設問題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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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所以車位比 較低..比如我家社區車位一個大約5.3P,
那是不是沒買車位的我比較吃虧.

飛魚8 wrote:
請問..所以車位比 ...(恕刪)


以現在看起來似乎比較吃虧
但是車位可以買賣,你現在用不到之後轉手有人買車位就會用到

還有一些台電配電室,發電機房..等空間
(雖然合計面機應該不到地下室總面積5%)
還有法定的防空避難空間
(又跟車道重複計算)

如果此法案過了
預計單坪價格提高外
車位可能也會漲價
(所以要買車位要快)
公設並非完全建商主動要做的,是建築法規及消防法規要求的一些逃生避難通道或設備空間,建商只是在取得使用執照後,再次加工美化這些空間,讓住戶看起來比較順眼,大家討論前還是先了解法規,討論起來才有意義。
有人討論建築法規要求的設計是否過當呢?不檢討原因光討論後果,這樣的討論是沒有意義的,打嘴炮而已!

rainy and wrote:
公設並非完全建商主動...(恕刪)


小弟這行從業也10餘年了
法規不敢說可默背也算熟知
也並沒有否定這些法規及實際產生的公設的必要
而是對於目前公設的計算以及計價方式讓大家了解

我相信讓雙方都能了解事實
才是進步的道裡
你應該拿出一個實際的案例
找出車位10坪的建案
證明地下室空間就佔了大概公設的一半以上
假設完了,求證了嗎?

飛魚8 wrote:
請問..所以車位比 較低..比如我家社區車位一個大約5.3P,
那是不是沒買車位的我比較吃虧.


如果太接近實際的車位面積
那就是被灌到房屋的公設了....

rainy and wrote:
有人討論建築法規要求...(恕刪)


您真有心的話可以提出你覺得不合理的來討論
而不是如您最後所說的


beta710211 wrote:
你應該拿出一個實際的...(恕刪)


小弟這幾年執行的案子都是如此

基地條件不好,停車效率差的分上去50%絕對大有案在

不知你要我證明什麼?

這都是很簡單的算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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