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專家,一樓育兒園在我表達不給釘掛之後,往下挪移,而巨大的店招給行人很大的壓力,在社區其他成員抗議之下,店家在昨天上午竟趁家人不在竟又往上釘在露台女兒牆上,請問我可以訴求那種管道,或公權力制止此事?
拿桶空瓦斯 裡面烤雞 底下在加個木炭 在他們門口準備烤肉!!!!!!!跟補習班業者說 你在不拆扛棒 我就天天下來烤瓦斯桶.............haha 請撥打1999 市民專線 應該很快就會有人來取締了
1.建管問題-他應該沒申請執照吧?不知你在哪個縣市,以下為中央的法令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第五條設置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者,應備具申請書,檢同設計圖說,設置處所之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或其委託之專業團體申請審查許可。設置應申請雜項執照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其申請審查許可,應併同申請雜項執照辦理。2.使用權問題-區權會有同意?外牆為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共用,除非是區權會授權,管委會也不能自己同意
現在人做事還真的蠻敢的...做這種扛棒就知道要打算這樣蠻幹了..我想應該連先講一下都沒...就直接叫鐵工做下去然後又偷偷掛上去...又一副當別人眼睛都業障都很重那麼大扛棒還可以看不見....這臉皮還真夠厚PS.這應該不能稱女兒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