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都更看三千年後有沒有機會
建商不搞還不一定死,搞了一定穩死
所以沒有建商想搞都更囉
繼承老房的網民沒人會買你家了
認命點等自然風化或千年一次的大地震吧
釘子戶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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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2 17:46
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即時報導
北市永春社區都更案延宕多年,有不同意戶針對市府核定的變更案,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此案的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全案定讞。依此判決結果,永春都更案回到變更核定前、全區皆為重建的狀態。

本案去年6月1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台北市政府敗訴,但就在判決後1個月,建商以「取得合法拆除執照」為由,拆掉不同意戶王家,隨即搭起鐵製圍籬,連出入口都封鎖起來。如今,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北市府敗訴,建商恐將面臨賠償。

台北市忠孝東路、松山路口的永春都更案原有126戶,因為有幾戶長期無法整合,都更業者森業營造2014年9月在同意戶支持下,提出變更計畫申請,將原本的全區重建,改為重建及整建併行,把不同意戶彭龍三的公寓列為整建區,加快都更速度,前年1月經北市府核定。

彭龍三等三位不同意戶前年就變更案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近判決撤銷原處分,全案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上訴駁回。

彭龍三提告指出,建商任意調整估價基準日、減損住戶更新前權利價值、及台北市府舉辦聽證會的方式不符合大法官釋字709號解釋案意旨。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森業營造無視前後二次變更計畫對於重建區段新建建物規畫的差異,直接將權利人依第一次變更計畫案選配建物的結果,於變更計畫案中沿用,僅提供少數戶別供不同意戶選配,並不公平,北市府未糾正,判決違法。
文章關鍵字
一切講民主, 民粹的結果

永遠的醜陋破舊老宅

永遠的狹小彎曲街巷

台灣註定向下沉淪
都市景觀不會進步就是這種害的阿,全部的人都同意了,就一個釘子戶卡在那,超過半數會同意的人也不是傻子,一定就是評估過都更後取回的房屋價值高於他們的期望值,才會同意都更,阿就一個更"貪"的人,導致都更失敗,都更的公益價值應該高過於保護個人的財產權的價值吧……台灣司法真的是亂源,法匠們行行好,放過台灣吧。
話不是這麼說的

國外很多案例 建築 也都是繞過 釘子戶建築

建商 戶數 錢都算好了 怎麼能少賺 騙誰啊
森業營造會賠償多少+++++++++++++++++++++++++++++++++++++++
台灣買賣房子應該要改成只買賣地上物,地全部都是國家的,這樣才對,房子賣你例如50年,這50年到了你就得搬走,政府把地收回去做其他用途。
不知道要取什麼名稱 wrote:
等都更看三千年後有...(恕刪)
建商的小動作害死自己沒話說,省內褲了西裝就是在講這情形,市府督導未盡責,案件做多了跟我說沒經驗是騙人的,每個流程都要確時督導才能說是盡責,只能怪市府太相信建商

不知道要取什麼名稱 wrote:
等都更看三千年後有...(恕刪)


這些不同意戶的影響如何先不論,建商本身這種鴨霸行為,本該受受教訓;版上很多講國外如何如何的,這案子如在美國,保證建商賠到破產。
不知道要取什麼名稱 wrote: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森業營造無視前後二次變更計畫對於重建區段新建建物規畫的差異,直接將權利人依第一次變更計畫案選配建物的結果,於變更計畫案中沿用,僅提供少數戶別供不同意戶選配,並不公平,北市府未糾正,判決違法。

由新聞報導的這段話看來,應該是建商沿用第一次的選配房屋才會造成敗訴!小問題而已。

如同柯P所講的:好好的西裝布卻拿去做內褲?建商便宜行事,偷懶的結果。

解決方法:應該會重新補辦選配房屋,再另核發建照!土地閒置荒廢的問題更大。

報導中只有說要撤銷建照,撤銷後可以把缺失補正再重發,也沒說建商需要賠什麼?

不知道要取什麼名稱 wrote:
等都更看三千年後有...(恕刪)


台灣新的大樓

一堆莫名其妙的法規
跟新房子的稅金

搞得根本沒人想都更

除非是房子本來就不能住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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