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違建, 官員每次都用經費及人力不足來搪塞, 靠公務員這招完全不可行. 有人提出罰錢的方法, 先不論立法院會不會通過, 我覺得執行上也可能耗時耗力. 我個人覺得最有效方法就是斷水斷電, 也不用拆了, 反正不能住人房東收不到租金, 那違建的動機也沒了. 可是斷水斷電這種成本這麼低方法為什麼沒人建議呢(之前有看到01有人提, 不過我找不到). 斷水斷電這麼有效的方法是有什麼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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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會住宅快推, 讓不租這類違建的人還有更好的選擇
2. 違建買賣也要管制, 因為買賣也是違建的另一個利益來源, 太多買來陽台外推一下再裝潢轉賣的了, 政府要做管制
3. 新違建的即報即拆確實執行

heliboy wrote:
拆違建, 官員每次都用經費及人力不足來搪塞,


首先,全面通知違建戶,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就強制代拆.

我建議比照汽車拖吊模式,委請民間代拆,這樣還會有人力不足的嗎?
你看看民間拖吊拼多兇!!

代拆之後,違建戶若不繳納拆除費,直接強制執行,經費也不會有問題!!


配合斷水斷電更好!!


再加一個,每個月檢送民意代表關心名冊,紀錄給檢調單位,查察是否有圖利情形.

JIN DER LAND OFFICE

heliboy wrote:
拆違建, 官員每次都用經費及人力不足來搪塞, 靠公務員這招完全不可行. 有人提出罰錢的方法, 先不論立法院會不會通過, 我覺得執行上也可能耗時耗力. 我個人覺得最有效方法就是斷水斷電, 也不用拆了, 反正不能住人房東收不到租金, 那違建的動機也沒了. 可是斷水斷電這種成本這麼低方法為什麼沒人建議呢(之前有看到01有人提, 不過我找不到). 斷水斷電這麼有效的方法是有什麼問題嗎?...(恕刪)



有人提出罰錢的方法


這個是個好方法,
每周罰市場租金的兩~三倍
很快的就自動拆了
看下來這樣子的話我覺得還可以變這樣...
1.宣導:限期改善、自行拆除
2.宣導無效的話(以現狀看來是無效的)
就以違建的部分每坪計後的總價(市場價來說)重罰個5倍(通知)!(乘上過往的違建年份似乎太殘忍?可行嗎?
通知後把那裡斷水斷電,並且繳罰金期限是半年,
但是半年內如果願意立即自拆罰金就減半,
不願意自拆的話就強制重罰原先的5倍罰金+強制拆除(政府來動手或交給民間相關企業拆除)←新工作機會?
大家都知道該怎麼做

為啥麼就是執行不了

原本最有希望看到柯p執行力的部分

後來也不了了之

大家都知道要怎麼做

但也知道為啥麼拆不了

但就是無法往哪一方面去做

拆...擋

拆...擋

heliboy wrote:
拆違建, 官員每次都用經費及人力不足來搪塞, 靠公務員這招完全不可行. 有人提出罰錢的方法, 先不論立法院會不會通過, 我覺得執行上也可能耗時耗力. 我個人覺得最有效方法就是斷水斷電, 也不用拆了, 反正不能住人房東收不到租金, 那違建的動機也沒了. 可是斷水斷電這種成本這麼低方法為什麼沒人建議呢(之前有看到01有人提, 不過我找不到). 斷水斷電這麼有效的方法是有什麼問題嗎?



稅金增加就好了 有違建稅金就增加個幾倍

看看誰撐得住 不繳就強制執行

早提出過外包拆除並由被拆戶負擔所有費用,當然是被民代擋下來了..
我還不信了這些違建戶不怕罰錢,這方法最直接與有效況且頂樓也不是5樓的專有部分
01每個都在講幹話。


藍綠鬥爭不解決。

台灣只有落後國家的路可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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