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我父母過給我們姊妹各一間房但我姊沒有小孩我有父母現在擔心萬一將來有一天我姊走了之後姊夫會把房子轉到她夫家那邊請問可以有何方式透過法定程序將來我姊百年走之後將房子設定移到我小孩(或我,萬一我還在)身上嗎?感謝
twnygw wrote:請教我父母過給我們...(恕刪) 心態很奇怪的父母親配偶死亡 只有另一半繼承是第一優先繼承如果不想給 男方 可以叫男方出錢買 不然就是叫他們離婚或做第一順位 抵押設定給你 貸款或買賣要經過你同意但要讓你子女繼承很難 除非你和你先生都先過世!!你的子女才能代位繼承但不管男方有沒有死 都輪不到你這邊只能請男方出錢買 請父母分年每年220萬贈與給你
twnygw wrote:請教我父母過給我們姊...(恕刪)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95/8455345557599395237?tagCode=所以,就您姐來說,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假設百年之後,要先看兩位的父母還在不在(第二順位)。如果不在了呢,那就要看您在不在(第三順位)。如果還是沒有,那再看兩位的祖父母(第四順位),但實務上,我還沒看過第四順位繼承的。至於配偶(也就是本文的姐夫)是一定會分到的,只是多跟少的差別而已。那您的子女呢?姪甥輩是沒有繼承權的。
(1)如果你爸爸或媽媽還在,那你父母就可以分得你姐及姐夫他們的1/4財產(遺產的一半)。(2)如果你爸爸媽不在,你還在,你可以分得你姐及姐夫他們的1/4財產(遺產的一半)。(3) 如果你爸媽跟你都不在,那你的子女是分不到的。要打這算盤,先把遺產的分配順位及方式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