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管理費應如何計算或其規定?我住20幾年,當初建商說好的是按坪數計算,哪知管委會卻以戶同一價格收取,大小戶坪數差10多坪,對於上班族單身負擔大,且小坪數戶數少,對小坪數不公平,抗議也無效,因為大戶比小戶多,投票也不可能通過的,目前因為房屋愈老舊問題愈多,要求增加管理費,感覺又被剝一層皮,日前看電視節目提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應以應有部分計算,燃起了希望,想問問大家是否有遇到類似問題,如何尋求解決途徑,請賜教或給予幫忙,是否有法院相關案例之解釋供參,謝謝!
A: 許多大樓的管理費,是按「戶數」來計算,並非以「坪數」來計算,甚至大樓裡有的是純住家,有的供營業用,形成所住房子不論坪數大小、營業或住家,所繳管理費都一樣的不合理、不公平現象。
究竟管理費的分攤,應按「戶數」來計算?或是按「坪數」來計算?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的管理、維護費用,如果沒有公共基金來支付,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也沒有特別規定的話,管理費原則上是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來分擔,也就是說,除非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另有特別規定,管理費原則上是按照「坪數」來分擔的,而非按「戶數」分擔。
當然如果大戶的人數亦比小戶的人多,而通過按戶數徵收,則按現行法令並無其他補救措施;所以你們小戶的應該團結踴躍出席會議增取人數上的優勢,以避免大戶強行通過該提案。
只能說樓主被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