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黑澀會美眉薔薔今和爸爸、福利汽車林茂樹董事長一起出面揭發詐騙集團惡行。薔爸透露當初在591網站出售位於台北市大同區的32坪、2千多萬房子,上月22日和買方林俊誠及代書沈咨凡碰面簽約,同月25日林俊誠就匯200萬的履約款項訂金,28日就立刻辦過戶,讓薔爸覺得詭異,薔爸憶及:「簽約當天沈代書一直偏坦買方,之後3天就辦過戶,還是買方本人自己辦,正常來說,付履約金到過戶要一星期時間,而且應是代書辦,不是買方處理。」

薔爸表示22日簽約事後就打给承辦的國泰世華銀行要小心買方和代書,果然29日就接到銀行打來通報電話,因此和銀行人員一起趕緊去中山區戶政事務所攔截過戶手續,才沒讓遺憾發生。

薔爸更透露:「我們當天攔截成功後,詐騙集團就約我談和解條件,但我覺不行,一定要公布出來。」一旁的薔薔補充:「是我幫爸爸找的記者,詐騙集團栽在我們手上了。」

事後薔爸已報警並提告,「如果當時我沒特別提醒銀行,到時房子被詐騙集團拿去外面貸款又過戶回來给我的話,我不就拿了200萬,但2千萬房子不見了,而且我還得背1800萬貸款,損失有多大。」至於如何處理詐騙集團付的200萬元?薔爸則打算捐作公益。

新聞連結

這邊有幾點不懂!
關於過戶跟銀行的這兩個部分。付履約訂金能先過戶嗎?
另外銀行部分是指詐騙集團過戶還沒走完程序就先跟銀行辦貸款,因為銀行事先收到通報然後才因收到詐騙集團的貸款申請才通報賣方真出問題的嗎?
此外再過戶回來是否指詐騙集團突然反悔不買然後實際上已經騙到貸款後的事情?
文章關鍵字
單純就沒走正當管道阿
手法就詐騙說他匯款進你帳戶
然後請你直接過戶的概念

很明顯對方沒有走銀行履約保證...
所以最後賣家有拿到200萬

不過整個新聞我看完後,覺得比較像是炒新聞
好像有想到五月時也發生另一起類似案例,印象中當時也有新聞報導出來。
此外稍早詐騙集團給他們存證信函說要告他們賣方妨礙自由
Bazooke wrote:
單純就沒走正當管道...(恕刪)

Latios_JP wrote:
前黑澀會美眉薔薔今...(恕刪)


我買房自己辦過戶,看了這新聞,只有三個字,瞎扯淡。
房屋買賣,一個最基本的核稅程序就不止走三天,更別提還要跑戶政跟地政。
2000多万房子,
收到200万元就在3天后可以过户?
有这样子的卖家吗?
如果银行没有承做你的履约保证,
他们怎么替你把关金钱?
有这个义务吗?
过户不是要在所有事情完结,
才可以银货两讫?
如果钱都拿了,
有什么问题?
觉得这个新闻报道,
没有交代清楚,
问题好像用跳的,
有这么笨的骗子先拿200万給人的吗?
Latios_JP wrote:
前黑澀會美眉薔薔今和...(恕刪)

看了一堆回覆的都沒回覆到,
這是真有其事。
主要就是買賣契約出了問題。
買賣契約寫只要買方付了頭期款,買方就可以自行過戶,這才是最大的重點。
詐騙的人先找沒有房屋貸款的屋主賣方,然後找個串通好的代書一起拿上述契約簽約,因為有合法代書在場,一般比較不會去多看契約合理性,如果沒看就簽下去就中招了。
而且他會很阿沙力先匯一成款項給你,通常有看到錢一般都不會懷疑什麼。這時代書就會跟你要權狀跟印鑑證明,沒什麼經驗的人這邊就不會設防。有堅持的,第二期款匯了,權狀跟印鑑證明還是要交出來。

然後,頭款或二期款付完,買家直接拿權狀去過戶,找地下錢莊私人借貸。接下來人間蒸發,賣方找不到人履約。
如果跑去告他,他會來和解付尾款(當然可能會刁難減少價金部分)。後面要怎麼收尾我就不知道了,不過我相信有一套全身而退的作法。

那麼,履約專戶有沒有用呢?在這案子是沒用的,因為即使有履約專戶,買方還是可以過戶,我想銀行應該也不會接這樣的case吧。

以上個人看新聞敘述分析的,重點還是要看買賣契約,還有房子不要沒有貸款,這樣有心人會想要過戶去貸款。
之前曾回應過

有時代書會求方便,所有東西都在簽約那天交給代書

否則代書要跑好幾趟

所以我都按照流程給東西

為了不麻煩代書我都自己去找他

當天應該無法辦過戶

要完稅,繳契稅及土增稅才能辦過戶

我自己跑過契稅,土增稅

2.3天就可以去地政辦過戶

1.2天就可以拿到權狀

遇到有心的代書的話,快一點契稅,土增稅2.3天出來,當天可以辦過戶了

所以這說明,簽約當天就給印鑑章印鑑證明權狀這3種

當天代書就用印,完稅,蓋好印鑑章才會如此

所以請大家注意

如果賣房按照步驟:

1.簽契約時用一般章即可 收10%簽約款

2.繳權狀即可 印鑑章不能給代書保管

我會確定以下

A買方是否寫出餘款本票

B買方已寫完指定撥款同意書

以上我都會自己留影本(有履約我也是這樣做)

3.用印.....確定收10%以後給代書蓋完印鑑章就要收回(眼盯一下代書蓋那些東西)是否正確

4.完稅.....稅單出來繳稅前繳10%(如果買方貸8成就不用)

5.確定是否到指定帳號

5.代書要過戶時再拿出印鑑證明(也可跟代書一起去辦)當天過戶就交屋(銀行之前就辦好所以只差過戶,一過戶就要銀行馬上放款)

以上流程我都會盯著

我在台南房子,我也去台南地政辦理異動通知

如果案件送到台南地政,就會簡訊通知我,我的房子有人去辦異動

異動完成也會簡訊通知

買賣方最好隨時盯著流程,以防有心人士

重點有
1.過戶要押1個月內完成程序會比較好
如果
A賣方要先住幾個月,因為他的新房子沒著落
B買房子要晚一點進住,以致拖過戶流程
這些我都會拒絕
完成程序後錢都清楚後,買方或賣方再以短期租賃來完成會比較好

這是我的經驗,供參考
樓主好 本人在台北市從事房仲業十餘年 就此房地產案件發表個人小小淺見 如有不足煩請指教

1.該案買賣合約書內容明顯有陷阱(例如買方可於簽約或用印後迅速自行前往地政辦理過戶等) 利用一般民眾不一定會逐條審視或房產知識較不足 造成過戶後買方能利用合約做法律戰拖延
2.理應公正的第三方地政士 明顯偏袒買方 甚至儼然成為買方代言人
3.未申請履約保證專戶 部分只有申請銀行價金保管 部分完全無任何保障機制 風險控管明顯不足

針對上述建議對應方式
1.買賣簽約應詳視內容 若擔心可找可信且房產知識者陪圖簽約審視合約
2.若非透過仲介買賣 民間交易習慣為買方支付代書費買方指定代書 建議自行找一位代書協同辦理(不過會衍生費用)
3.賣方尾款與原貸款價差大者或其他客觀交易風險較大案件建議申請銀行履約保證專戶 賣方未同意交屋前買方無法動用任何金額除非雙方合意(費用需視狀況攤付)

望能對市場交易安全與健全並減少房地產糾紛略盡棉力 以上


這很明顯就是在玩一般民眾不懂房屋交易 , 在加上代書 , 律師 , 買方 , 黑道

四方聯合起來騙跟欺壓屋主 , 這從以前就常發生 , 只是這次受害人數超過40個

上了新聞 , 不過他們應該還會繼續騙 , 太好賺 , 又沒甚麼刑責....哀

還有很多私下一屋多賣的建商還沒爆出來.....
感謝民進黨 低薪 = 省好多人事費 高物價 = 成本沒變 , 賺超多 高房價 = 賣一戶賺幾百
一些公開資訊都可以查得到,我不加油添醋,大家自己看


電話號碼才差一碼? 這批人是不是同夥? 您覺得?

集團電話號碼 請看此視頻的20:00左右就有電話號碼的部份






疑,買方委任律師叫做Eric,那沈代書的email的開頭也是Eric.好巧耶,而且沈代書去年底106.10.18才剛執業,就在去年底馬上就爆出這樣事件,一剛當上代書就這樣?
代書登錄資訊






蘋果的新聞看得到沈代書的名片,第21秒就有了
沈代書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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