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最好能有銀行人士能正確回答此問題, 感謝!)

小明買了一間房子, 貸款金額是 1000 萬元, 但在支付了 300 萬元以後, 就因為某個原因無法繳納房貸了而被銀行申請法院拍賣。 拍賣價格 700 萬流標了幾次後最後是以 500 萬拍出, 想請問差額的 200 萬銀行接下來的處理方法:

A. 銀行自認倒楣, 列為呆帳
B. 銀行再回頭找小明繼續索討 200 萬, 不管是查其名下還有沒有資產, 存款, 或是透過法律方式從其每個月薪資所得中按比例扣款, 扣到 200 萬都要回來為止

請問會是 A, 或者 B 的方法, 還是還會有其他方法 (舉例, 200 萬債務發給討債公司?)

之所以會想到問這問題, 是因為在未來多年房地產走跌的趨勢中, 這種事情會一直發生, 很好奇銀行會用甚麼方法來處理? 又, 小明以後還能再跟銀行貸款購屋嗎? 或是會有何不良記錄, 這記錄又要幾年後才能消除?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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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306 wrote:
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恕刪)

理論來說銀行帳務轉呆帳後持債權憑證繼續追討(包括查產、向保證人求償、扣薪等),
直到有一天完全無法追償時,把債權賣給其他公司,然後由那個公司繼續追。
這中間有的銀行處理很積極,有的很慢。
不良紀錄要等到債務清償後,按照當時聯徵列報年限處理才會沒有。

george306 wrote:
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恕刪)


用我理解最白話的方式回覆你:
銀行原本有你700萬的債權,拍賣完你的房子得500萬,
所以還有200萬的債權,仍然要還的。
銀行要錢不要房子,對他們而言,你的房子只能抵500萬。
一般人欠一毛可不能少,
沒後台想搬錢門都沒有。
網路新聞報導(超貸)有關係大批貸款
用人頭就沒有任何關係了…哈哈大笑
當然是B不夠的還是要補足

列為呆帳不要想了

as121454 wrote:
當然是B不夠的還是...(恕刪)


當然是列為呆帳,之後繼續追討,真追討不到後
還是會列為不良債權賣給其他公司繼續追。
應該是先提列呆帳
然後上法院向你追討
薪資扣抵阿 名下不動產抵賣阿
再要不到
聽說有的會賤價賣給專門討債的(聽說的
剩下沒要到的就呆帳損失
但要銀行硬吞那個呆帳
你以後就要過著領現金打零工
沒有勞健保
名下帳戶不能有任何的金流
除非你後台夠硬不然小老百姓別想了

乖乖還錢吧

george306 wrote:
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恕刪)


先承認你就是小明???
george306 wrote:
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恕刪)


先200慢慢追
追不到再賣給債權公司大約2折
然後你在靠夭怎麼是黑衣人在找你 銀行就說不關他的事

反之如果欠到銀行會怕你

以上會反過來
銀行列為呆帳
之後用打折後的價錢跟你結算
例如欠3億 銀行列呆帳除掉之後 你還銀行8000萬 銀行就會很感謝你

艾凡斯 wrote:
應該是先提列呆帳然...(恕刪)


謝謝大家的回應

我是想到多年前在上海時, 有聽過大陸人的一種作法, 對於房市崩盤的話, 他們甚至不會乖乖繳房貸。 具體做法會是, 夫妻先把房產過到一個人的名字, "離婚" 然後讓這人的名字去應付銀行的各種相關債務事宜, 另一個名字是乾淨沒問題的日後在買房東山再起。

在台灣目前普遍房價高漲 (尤其雙北) 有房產的人萬一需要面對房子跌價太兇帶來的損失, 會不會有擺爛潮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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