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看上一間喜歡的房子(新成屋),喜歡的房型已經售完了,但代銷公司表示有一買家因其他因素想要在建商過戶履約前,看有沒有人願意承接他的合約(合約內容無法做任何更動),目前了解該買家已經付完頭期款及代辦費了,想請問各位如果我想接這個合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嗎?謝謝~
wSm0927 wrote:
那有這方面的合約可參考嗎?
不知道您是買方,還是賣方,您怕什麼 ? 要維護什麼 ?
買預售屋轉讓或讓渡,比買要產權登記的成屋簡單多了,不需仲介,不需代書。直接在建設公司簽讓渡合約書與辦理預售屋合約書更名,你二人買賣雙方(建設公司只是第三方)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更名後的預售屋合約書),沒什麼風險。一兩個小時就可以搞定。
簽讓渡合約書範本 Google 一下就有,年輕人要多多自己找資料,看看就會懂,看不懂的部分再問。
您若是賣方,簽約時,您錢都收了,包括已付的錢 + 該賺的錢,都收到了。原預售屋合約,您也甩出去了,之後一切都與您無關,可拍拍屁股走人了。這時您還會怕買方想後悔嗎 ?
wSm0927 wrote:
賣方
因為建商僅同意落鷹架起15天內可以轉讓
怕現在談好價錢後買方反悔。落架可能在八月。
可讓渡的規範,你與建商的銷售合約書會有條款.
此時您又不能 “交貨”,竟還要談防止買方反悔,道理不是這樣講的.
例如我去電器行下訂一台冷氣,給了 2000 元當訂金.約定何時來安裝並付款.但某原因在安裝前,我無法接受安裝冷氣了,若不能歸責於電器行,我最多就是讓電器行沒收訂金啊.怎可能有哪個條款讓電器行能逼我接受.
若談好價,就是請對方付個 5 萬或 10 萬當訂金,你寫張收據或訂金單,註明標的物,總價金,訂金數額.言明於何年何月何日於建商辦公室,雙方+建商簽訂讓渡合約,付款與更改原銷售契約.如買方反悔不買,訂金由賣方沒收.如賣方反悔不賣,賣方除歸還訂金外,另外賠買方同訂金數額之賠償金.雙方簽名同意.
就這樣而已啊 ?沒什麼方法防止買方反悔的.人家還怕你會不會一屋二賣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