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歲末交替時節來到,是租屋、搬家旺季,許多民眾都有口頭約定的租賃契約是否有效的疑問,經常碰到「還沒跟房東簽約,契約應該未成立,為什麼決定不租了,預付出去的押金及相關費用,為何拿不回來呢?」的問題,崔媽媽基金會提醒,租賃契約成立不以書面為必要,只要雙方談妥就算合約成立.....在外租屋朋友多,真的有喜歡下訂就算未正式簽約,不要隨便反悔押金會直接掰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