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欠債跑路失聯 房子被非承租人霸佔 要怎麼收回房子?

父親一棟房子出租別人,目前已積欠超過兩個月租金,已經發出存函催繳並表明租約終止限期搬遷
但是當初簽約的承租人已經跑路躲債,電話不接簡訊不看完全失聯,人已經不知道還有沒有住在裡面
現在住在房裡的是承租人的母親,同時也是承租人的連帶保證人,所以我們催租都找她
不過她也是避不見面,每次電話上都說下次會繳房租,但都沒有兌現,一直藉故拖延
到區公所調解時也是擺出一付我就是沒錢我也不會搬,你們能拿我怎樣的態度
已經請教過律師,但律師的角度都不建議我們用偏激的手段去處理,比方說直接進屋換鎖清空家具
怕會有強制罪的風險,都建議我們走民事提告,但等拿到法院勝訴判決再強制執行都不知道多久了
而且訴訟期間她還是可以繼續白住,就算最後強制執行搬遷這段時間的租金損失大概也很難討回來
所以想請教各位先進,除了民事提告外還有什麼更有效率的方法?

當務之急應該是要趕快收回房子避免損失繼續擴大
目前想到的是我們已經依民法440條主張租約終止並發存函催繳及遷還,已經先做到告知的動作
而且現在住在裡面的人也不是當初簽約的承租人,只是承租人的母親(同時也是連帶保證人)
並非是租約上的房客,所以她跟我們應該只有債務關係並沒有租賃關係
她就是一個沒簽租約不付租金只想白住的人霸佔著我們的房子
如果我們告她侵入住宅,不知是否能成立?或是說警察會受理去逮捕嗎?
如果可行打算過完年就去報案了

ruleoff wrote:
父親一棟房子出租別人...(恕刪)

有公證嗎?有就送強制執行。没公證的租賃合同要先去法院(十萬元以下簡易庭三個月結案)租賃糾紛(那是租賃糾紛哦!),先寄存證信函,再找調解委員會(問題是對造人要出席要處理才有用,遇到這種房客只能上法院去)。
雙管齊下,正常程序先做再把水.電停掉......
這篇文要給我房東看一看
遇到好的房客就仗勢一直漲房租
下一位萬一是這樣的房客會比較好嗎?

ruleoff wrote:
承租人的母親,同時也是承租人的連帶保證人


這個母親不叫作非法承租人也不是霸佔 報警也無輒 無解

警察來了會認定這是民事糾紛 沒有人要來淌渾水

趕緊走法律行動 最好開春第一天就寫好狀子遞進去 但裁定拿到就有解? 才怪

甚至行政執行處的執行官帶著警察進屋要趕人 有時還趕不走 哈哈 想太多了

先想一些非典作法吧 當然不能"主動"去斷水電 這有強制罪的問題

但是若是沒人交錢被斷就不是房東的責任 若有這個機會復水電的費用就不要省了

另外不是有欠債嗎? 有欠債就有債主 債主常上門來 大概住在裡面很難受

但這已是急不來的 有人的承受能力很強 人肉鹹鹹也沒輒

碰到一無所有的房客 甚麼正常合法的手段都是快不來的 請沉著應對

住在台北的台中人 wrote:
這個母親不叫作非法...(恕刪)


那請問這女的是"合法"住我房子的嗎?
那如果我隨便溜到別人家裡不用簽租約也不用付房租也可以合法住別人家裡?
只要說一聲我沒錢屋主跟警察也不能趕我走,是這樣嗎?

Zhou55 wrote:
有公證嗎?有就送強...(恕刪)


會問這種問題的不會有公證

ruleoff wrote:
那請問這女的是'合...(恕刪)


兩個不一樣的事是要比什麼?
人家確實是合法簽約入住你家也沒說錯
你沒簽約去別人家住
就侵入民宅啊還要怎麼合法?
在美國被屋主開槍射殺都剛好而已

carlo2013 wrote:
兩個不一樣的事是要...(恕刪)


差不多一樣的事,原承租人已跑路
這女的沒跟我們簽約,也沒付租金,白住我們房子
所以我才想問這樣侵入住宅是否有成立?

房子在幾樓

在一樓就找高爾夫或是棒球隊,只對玻璃進行球賽,冬天很冷,夏天開冷氣也很熱。懂嗎

記得這個月連發三次以上存證信函給租賃者與保證人要求限期搬遷。

再來就是要練神功必先自宮,向自來水公司和電力公司申請加大口徑和馬力,配合一下施工當天自備零配件不足。切結同意請自來水和台電先拆表日後按裝。

律師一名十萬到搬家可能要20萬然後最快半年,自來水台電申請不用五萬最快一個月見效,那個划算自己算。

或是租下隔壁買下球隊去住天天歡樂天天打球。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