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爺爺去世十年有了!
地是我爸爸名字
但是四十幾年房子 寄到我家繳的房屋稅
確是我爺爺孩子的名字
被繼承人有
一個是我爸爸 另外兩個是嫁出去的姑姑
請問這個房子要解決嗎?
目前是我們住 姑姑嫁出去了
請問房子以後蓋新房子 拆掉這間救房子
是不是就不用再找姑姑們簽字?
馬福龍 wrote:
各位好 我爺爺去世...(恕刪)
你可以去找,
但是結果可就....有趣了。
我繼承自我祖父名下的土地,
我兩個妹妹一直想爭又不敢爭的原因,
就在於我兩個姑姑,
因為當初我是被依照傳統"長孫=尾子"所以才有資格分到這一個部分,
所以後來我妹只敢跟我父母抱怨但從來不敢付諸行動(因為是2個姑姑同億的。),
因為依照純法律...那應該是我爸和2個姑姑的繼承問題,輪不到我妹出來嘴;
論情、傳統習俗,長孫+尾子本身的繼承權利就遠大於排行靠後的女性(孫女可沒有尾女資格。),
很多時後,
不要只有考慮到自己眼中的利益,
被利益遮住雙眼的代價,
很慘....(我那個很OX的又不盡孝的舅舅就是了,少了約2千坪的土地繼承。)。
而且你出去的話,
結局可能會讓你跌破眼鏡。
(突然想起我舅舅那家,自以為他的2個妹妹會無條件的低聲下氣的妥協去放棄繼承,還在外公生前就開始耍大牌,至今還是覺得很大一個笑話。)
退休老人 wrote:
年輕人.不要貪得無厭...(恕刪)
很認同阿...
現實中往往都是自以為萬無一失的貪得無厭的人,
下場堪憂。
(基本上沒有誰識真正的笨蛋。)
我個人是偏向在現實中,
除非關係到生死,
不然雙方留點情面日後才好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