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建商,旗下有知名飯店,紅樹林山坡上某案子,
降價賣到27,28/p,時價登錄36,37/p

ps,別問是哪個建案

fact111 wrote:
某上市建商,旗下有...(恕刪)


在沒有實價課稅之前,

實價登錄並沒有意義.
2份合約...送高價...登錄及銀行貸款...

就買賣雙方而言...實際交易和交易無關的其它事務本來就可以脫勾...

看你怎麼做而已...買方不想讓人知道成本...另外又可貸更多資金...

除非國稅局以後也要依實價登錄列為核對項目...要不然沒有多大的約束力

當然也是有其它辦法啦...

供參考...

fact111 wrote:
某上市建商,旗下有...(恕刪)


我猜你在暗示興富發的紅樹林莊園

有本事負責任一點

別用隱晦招數

有證據麻煩請檢舉






樓主真是壞,是說要賣麵包那一家對吧,這一個山區是由竹圍捷運站到紅樹林捷運站啦

這一區有人賣了6年最高是賣到39就沒氣力了,有一家很特別還在挖土整地去挖到別人家祖先

有一家更棒棒,連公有擋土牆也挖開一個大洞

更有一家是跟當地合建的的,還跟那家賣麵包的交叉持股,前後到現在賣了5年還有空屋


實價登錄,卻不實價課稅,目的就是這個!!
撐住房價~~

Windom5168 wrote:
實價登錄,卻不實價課稅,目的就是這個!!
撐住房價~~


現在已經是實價課稅了吧。
只是看你的取得成本國稅局有沒有辦法查到而已。
實價登錄後取得的房子,成本都在國稅局手中了。
當然就是實價課稅了。

vivian93 wrote:
現在已經是實價課稅...(恕刪)

不是的
是用當時公告價和現在公告價的差異,去課增值稅
Windom5168 wrote:
不是的
是用當時公告價和現在公告價的差異,去課增值稅


你說的是土增稅吧,
但是房地合一實施之後,
不動產買賣的土增稅其實已經等同廢掉了。
因為買賣的土增稅可以拿去扣房地合一的所得稅。
至於為什麼說是等同廢掉但是又還要收,
因為土增稅的法源依據是憲法,
你要真的廢除土增稅,不是修改稅法就可以,你要修憲。
而修憲的難度是很大的,
所以目前的做法是土增稅還是收,但是所得稅那邊讓你扣回來。

而房地合一的所得稅,在105年開始實施的時候就已經是實價課稅了。
基本上只要國稅局能查到你的取得成本,那不管你賣房子的所得稅是用舊制還是新制,
都一定是實價課稅。
過去那種用房屋評定現值再乘上部頒比例的方式,
只限於取得成本不可考的情況才能用那個方式,
只要取得成本國稅局查的到,那就是用實際的買賣價差當成所得來課稅,
差別只在於過去不動產買賣只有房屋要課所得稅,土地不用課所得稅而課土增稅。
105年房地合一實施後是房子跟土地都要課所得稅。
但是土地原本有課土增稅,現在再多課所得稅不就重複課稅了?
但是前面說過,土增稅的法源是憲法,目前修改難度太高,所以折衷的辦法就是土增稅照課,但是所得稅這邊可以扣除。

講點題外話,
現在很多人還認為買房子贈與小孩是一個資產傳承的好方法,因為不動產贈與用時價計算贈與額,可以省贈與稅。
但是我只能說,等小孩子要賣的時候,成本一樣用當初受贈取得的時價,跟售價的差當成所得,就知道所得稅課多重。
現在要贈與房子,還不如直接送現金還比較省,為了10%的贈與稅去拉高20%的所得稅,不划算。


好文。

vivian93 wrote:
你說的是土增稅吧,...(恕刪)
請多多點擊 Mobile01 網站內的贊助商廣告,有贊助商的支持才有穩定的Server和快速頻寬。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