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我們社區管理委員會、為了管制車輛出入地下室,限制了遙控器的使用,社區管理中心告知這個管制的規定在一百零四年早已定案、卻遲遲一直至今年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才實施,而遙控器為住戶自費添購的設備(花錢買的)、理應有使用之權利,如今因為這個四年前的規定導致應有的權利喪失了,遙控器不能使用、又不退費。
想請教各位先進 :
1. 管理委員會,四年前的規定、竟然四年後才實施,是否能要求『作廢』 或 『重審』 ?
2. 我們這些住戶如何保障且爭取自己的權益 ?
3. 如果管理委員會仍然置之不理,我們是否能向『消保會』或『營建署』申訴 ?
benbofox wrote:
事由:我們社區管理委員會、為了管制車輛出入地下室,限制了遙控器的使用,社區管理中心告知這個管制的規定在一百零四年早已定案、卻遲遲一直至今年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才實施,而遙控器為住戶自費添購的設備(花錢買的)、理應有使用之權利,如今因為這個四年前的規定導致應有的權利喪失了,遙控器不能使用、又不退費。
想請教各位先進 :
1. 管理委員會,四年前的規定、竟然四年後才實施,是否能要求『作廢』 或 『重審』 ?
2. 我們這些住戶如何保障且爭取自己的權益 ?
3. 如果管理委員會仍然置之不理,我們是否能向『消保會』或『營建署』申訴 ?(恕刪)
1.如果4年前就通過了..那他不管是4年前還是4年後實施基本都合法
2.你們可以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去表決這項規定..旦正常是浪費生命而已
3.你可以去申訴..消保會和營建署都會感覺去遇到瘋子了才對
說真的..你所謂的權利喪失
只是因為你失去了亂入地下室亂停車的權力
不然一個車位一個遙控器
有什麼問題存在??
本來就是一個車位只能停一台車
你拿10幾個遙控器就能讓一個車位停上十幾台車嗎??
說穿了還不是限制到了你們亂停車的習慣而已
更不用說原本就沒車位的人
因為他買了個遙控器就變成要保有他終身停車的權力
你還沒睡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