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我們是從中南部到台北工作,搬到中山區今年是第二年,
大樓60戶算老舊電梯公寓,每個月管理費$900
可能用於管理員薪資、垃圾清運費用等等
由於租賃前期該大樓無管委會,也沒有公布收支明細
但在2019年中管理員突然消失,一些資深住戶或有在大樓置產的住客便跳出來成立管委會
聘請新的管理員、安排財務員、主委等職會
開始公布管理費收支明細,但在2019年12月說要調漲管理費,理由是大樓經費不足
心想漲價不爽但漲100元就算了,
不過又公告大樓電梯電梯頂樓長久未修繕,可能會有漏水問題,預做防鏽工程18-20萬
須請60租戶每戶負擔$4,000元整,若不付錢未來可能要共同支出40萬的電梯維修費
我的疑問是
頂樓長久未修繕,可能會有漏水問題,這問題也不是1年2年的問題,等到現在才一次向住戶索取4000元,短期租戶或是剛搬進來的不就很倒楣?
過去10幾20年的管理費不可能沒有盈餘(雖然有一說是前任管理員捲款逃跑,但也未得而知)
是不是可以拒絕一次繳4000
其實還有疑問,這錢是不是應該房東要支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