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仲的服務費跟房地合一一樣
只收穫利的6%,而不是總價的6%
那還會有那麼多房仲嗎?
相反的
如果房地合一2.0 改的不是延長年限
而是改用成交價來計算
其它的條件都維持不變
那是不是就不會有人炒房了
g83mi wrote:
仲介有好有壞,聰明的(恕刪)
你是指這個聰明人嗎?
下面連結比較多詳情,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936652886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