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準備要簽約,發現有這一條。 合約裡面有寫可保留5%尾款,驗屋後,瑕疵修繕完畢才給。 但卻又有這條,這條合理嗎? 更新:是對畫線處有疑問,這條的意思是公設點交需修繕,也需先付款再請建商修繕嗎?還是我理解錯誤呢?感謝大家 請問應該要如何提出調整會比較有保障呢?
blue371 wrote:最近準備要簽約,發現有這一條。合約裡面有寫可保留5%尾款,驗屋後,瑕疵修繕完畢才給。但卻又有這條,這條合理嗎?請問應該要如何提出調整會比較有保障呢? 這條的問題在那??能明講嗎??
看不懂你是第幾點有問題???至少條文我看起來是還好阿預售屋雖然白紙黑字但很考驗建商的良心所以有些品牌賣的貴一點不是沒有原因的小品牌的說跑就跑尤其現在原物料大漲成本沒有控管好的很容易出包喔(或者給你偷工減料)
其實..這和原PO無關我說個笑話..真的當笑話聽一聽就好這大約是10年前的事了當時房價還不高就有一個小建案住戶和建商在對定那原因很可笑...最後引發原因的地主...跑路去了...反正當時對定到最後..公設就成爭議...水電、機械設施、消防設施及各類管線都是小事..因為該處理的都處理了吵到沒東西吵就吵廣告...廣告上的圖明明就有10棵樹...你在中庭為什麼沒有種...那吵啊吵...建商真的依圖又移了10棵樹來...一樣吵...住戶吵說...不對...你那圖片看起來樹最少3米..你移來的才2米多..我們要的是大樹..不是小樹苗反正就是拒絕點交公設和房子..而管委會又因為地主戶的關係..幾乎都是地主戶的人反正對定很久..後來才點交完成原因是地主戶要求..建商要吸收他們多少年的管理費..不然他們不會讓建商完成點交的地主後來聽說當改建就認為自己發了就愛賭.所以還沒吵完就跑路去了..
你點交的是你自己的屋內,小公大公,例如走廊、梯廳、消防、機電…….等等的驗收點交都跟一般住戶無關。你們應該已經開過第一屆區權會了,委員也選好了,基本上就是管委會成員去負責點交,這也是為啥第一屆管委會,建商會想辦法介入。這應該是預售屋吧,預售屋很多人交屋時,公設都還沒好,有的施工長達半年。大一點的建商,就算你完成公設點交,有問題還是會回來修繕的,至少我的社區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