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個過程 wrote:這種案子頂多到高等法(恕刪) 現金流模式很吃時機眼光的. 這一波09年開始. 現金流模式到15~16年. 我很多做現金流模式朋友就下車了而且都是量很大的. 百間以下都是量小的為什麼這些人能維持百間以上規模? 這算是商業機密重點是這幫人在15~16都下車了. 跟李嘉誠比起來. 他們又算是小的那李嘉誠呢? 也是全面性的去庫存套現金.現金流模式遇到這種神風特攻隊. 能規避風險的辦法. 只有一個...但是我偏不講. 呵呵
只是個過程 wrote:Key words:(恕刪) 而且台灣為了意識型態跟大陸的大陸法系作對. 已經走向海洋法系的判例約定. 意思就是以後發生同類事件.. 將會引用本次高院判例做為判案依據因為市場對兇宅是有反應價格的. 但是. 屋主卻無法求償這等於給現金流模式投客一道紅線了. 反正大咖都下車了. 法院當然就沒太大顧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