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p408 wrote:看完這個報導。。。。(恕刪) 在我看來, 屋主比鄰居多花了1300~1400萬買了一塊無法加蓋的 "路地".(鄰居地29坪多, 屋主地60坪)建坪71坪, 扣掉陽台剩60多坪, 加蓋了29.5坪, "使用"達100多坪.42號那間
jeel54321 wrote:沒鋪紅磚的人行道,本來就是建商留給住戶加蓋的吧! 會勘人員指出,這棟鐵皮屋除了占用人行道外,且原屋依規定必須退縮兩公尺,卻被建滿,因此整棟鐵皮屋都是違章建築。啥?建商留給住戶自行加蓋?建商自己蓋, 蓋大蓋滿, 賣相更好, 為何要叫住戶自行蓋?不就是不能蓋咩.目視大概就是兩公尺. (要退縮的範圍)
jeel54321 wrote:後面的已經蓋了!有沒有看到? 你有看過建案把電箱往靠家裡面塞的嗎?應該沒有吧.所以一整排, 電箱之外那部分, 是通通要退縮的. (我還覺得電箱還蓋得太出來了)整排採光罩要剷掉一半, 車子停半段在內, 半段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