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房子是去年10月買

是非自住 出租為主

報稅時會報租金收入


剛收到112年新北房屋稅繳款書

上面應繳額是住家用1.2%

請問 這樣是要主動去申辦改成非自住1.5%?

還是等之後若有收到補稅再去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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