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們好小弟是賣方在房屋成交後尚未驗屋交屋前仲介私自將房屋鑰匙交給買方讓買方進出房屋是我發覺仲介問我的問題不對趕到房屋時才發現屋內電燈未關閉(有錄影存證)事後詢問仲介她說是買方銷售業務將鑰匙交出的且過程中沒有陪同買方到場也沒有向賣方告知對於賣方的權益損失有什麼可以請求的嗎?目前是有想到買房侵入住宅還有跟仲介要求房屋無法保固及減免仲介費但房仲那邊一直打模糊仗,只說權益受損他們全權負責但沒有白紙黑字實在難以令人信服所以上來本版請教各位前輩,謝謝
Juloser wrote:目前是有想到買房侵入住宅還有跟仲介要求房屋無法保固及減免仲介費但房仲那邊一直打模糊仗,只說權益受損他們全權負責但沒有白紙黑字實在難以令人信服所以上來本版請教各位前輩,謝謝.(恕刪) 除了電費有甚麼實質損失嗎?我有遇過仲介在我家大便的家具位移 幾個紗窗裝不回去除了很臭是沒有實際損失但因有跟店長熟所以把人給叫來現場看餘便後續大便那個離職了.....
程序上是否違法 要法律去認定如果買家是以驗屋的說法 會不會有事還很難說除非你在買賣簽約前 已經有要求買家不得入內看屋否則合約也沒有寫 買家不得入內但就以成交 還未驗屋 這段空窗期來看 尚有可以討論的空間存在但你的要求和權益 是取決於你 不是別人任何人都必須尊重簡單來說合約上無載明不得入內 你還是可以用買家侵入住宅去提告 以及要求折讓甚至在這之前請求法院不進行過戶 要求對方負責任賠償你的損失之後 才進行動作以維護你的權益這個還是你去法院問一下 比較好喔法院的法律諮詢是完全免費的 (在做下一步動作之前 切勿道聽塗說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