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轉約,成本500,賣我600,成屋後,我賣600,政府會認為我獲利100嗎?

請問,如題

因為預售屋轉約,原屋主實價登入是500,我買600,可是實價登入還是維持500

到時後,8個月成屋後,我賣掉600萬,實際上我沒賺
但政府會認為我獲利100萬嗎?會扣我45%的稅嗎?
如果是的話,這樣我直接買成屋是不是比較好?
1. 目前預訂屋不能換約。
2. 假設之前就換約了,價差獲利的稅是賣家要繳的,跟買家無關。換約也都會有記錄,可以當證明。
ichich
恩,7月1日後買的,不能換約
ichich wrote:
請問,如題因為預售屋...(恕刪)


當然會啊

不過
你可以去檢舉賣你的人
拿現金
做假實登

你還能拿檢舉獎金喔

不然
你也是共犯
ichich wrote:
因為預售屋轉約,實價登入還是登入500
到時8個月成屋後,政府會認為我獲利100,要扣我45%嗎?
如果是的話,這樣我直接買成屋是不是比較好?

預售屋轉約後,實登還是建商與原屋主的成交價。

你查一下實登備註欄,看有沒有備註換約價,有就沒問題
ichich
假設我後來買了,我可以要求加上備註“轉約價格600萬”嗎?
STE25
我認為你的買賣合約保留好就行,賣方怎麼操作不知道。他若想挖坑埋自己,你何必干涉他。
ichich wrote:
請問,如題

因為預售屋轉約,原屋主實價登入是500,我買600,可是還是維持登入500

到時後,8個月成屋後,我賣掉600萬,實際上我沒賺
但政府會認為我獲利100萬嗎?會扣我45%的稅嗎?
如果是的話,這樣我直接買成屋是不是比較好?


因為房地合一稅是賣家在申報的,所以要看當時賣家如何申報

你如果有跟賣家簽約,敘明是什麼價格成交,那賣家應該就會如實申報

如果沒有,那只能隨賣家申報了

如果國稅局認為這個申報價格不合理,他會打電話跟買家求證

如果國稅局認為這個價格合理,就會按這個價格跟賣家征收房地合一稅

後續你出售以後,你的購入成本只能按照上一手賣家申報價來認定

因為我經歷過這個過程,所以我知道
他賣我600,他不誠實,申報500。

到時成屋後,我賣600。國稅局查到是他申報賣500。

國稅局認定我賺了100,所以要徵收我45%的稅!!是這樣嗎?

完全取決於對方誠不誠實申報,這樣不是有點危險?

這樣我會有法律問題嗎?
你一定是瘋了
對方違法啦,檢舉還有錢賺,你又免稅,傻子才不舉報
wayne1739
他一定是瘋了,不實申報除了逃漏稅還可能涉及偽造文書。
你跟他買六百萬有合約書吧?
上面是寫六百還是五百?
一定有匯款紀錄吧?還是你現金一百給他沒紀錄?
ichich
會有合約書,一定是寫六百,我不敢走現金這條路,那是違法的
ichich wrote:
他賣我600,他不誠實,申報500。

到時成屋後,我賣600。國稅局查到是他申報賣500。

國稅局認定我賺了100,所以要徵收我45%的稅!!是這樣嗎?

完全取決於對方誠不誠實申報,這樣不是有點危險?

這樣我會有法律問題嗎?


你跟賣家有合約的話,你出售後申報房地合一稅時,你的購入成本可以拿這份合約出來證明

以我的經驗,你們在轉約的時候,建商會讓你們簽一份讓渡書(或協議書之類的其他名稱)

敘明你們彼此同意用相同的價格轉讓,所以這份讓渡書就變成賣家跟你交易的證據

所以賣家申報房地合一稅的時候,他是拿的出證據的

買入價是看他跟建商的預售合約,賣出價是跟你的這份讓渡書,所以有沒有獲利一目了然

怎麼會是隨對方有沒有誠實申報?

所有到國稅局申報房地合一稅的價格,都要有依據講證據的

你以後如果有機會再買中古屋,也是一樣的概念

難道最後協商成交的價格,不簽合約嗎?就直接付錢過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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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申報過三次房地合一稅,有成屋出售也有預售屋轉約

都是我自己去申報的,並沒有假手代書,所以我很清楚流程跟細節
前面的網友說得很清楚了~~一切看合約喔!只要你合約有載明成交價600,你賣600是不會扣到稅的。
weiannn
合約別人看不到,如果實價登錄是500,合約是600,那就是實價登錄造假,買賣雙方都有刑責
ichich
實價登入是屋主去登入的,他造假,為什麼我會有刑責?
lycer wrote:
當然會啊

不過
你可以去檢舉賣你的人
拿現金
做假實登

你還能拿檢舉獎金喔

不然
你也是共犯


檢舉是講證據的,沒證據是能怎樣 ?一些沒什麼在 “操作” 房地產買賣的人,不懂狀況,不要出一些餿主意,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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