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題
因為預售屋轉約,原屋主實價登入是500,我買600,可是實價登入還是維持500
到時後,8個月成屋後,我賣掉600萬,實際上我沒賺
但政府會認為我獲利100萬嗎?會扣我45%的稅嗎?
如果是的話,這樣我直接買成屋是不是比較好?
ichich wrote:
請問,如題
因為預售屋轉約,原屋主實價登入是500,我買600,可是還是維持登入500
到時後,8個月成屋後,我賣掉600萬,實際上我沒賺
但政府會認為我獲利100萬嗎?會扣我45%的稅嗎?
如果是的話,這樣我直接買成屋是不是比較好?
因為房地合一稅是賣家在申報的,所以要看當時賣家如何申報
你如果有跟賣家簽約,敘明是什麼價格成交,那賣家應該就會如實申報
如果沒有,那只能隨賣家申報了
如果國稅局認為這個申報價格不合理,他會打電話跟買家求證
如果國稅局認為這個價格合理,就會按這個價格跟賣家征收房地合一稅
後續你出售以後,你的購入成本只能按照上一手賣家申報價來認定
因為我經歷過這個過程,所以我知道

ichich wrote:
他賣我600,他不誠實,申報500。
到時成屋後,我賣600。國稅局查到是他申報賣500。
國稅局認定我賺了100,所以要徵收我45%的稅!!是這樣嗎?
完全取決於對方誠不誠實申報,這樣不是有點危險?
這樣我會有法律問題嗎?
你跟賣家有合約的話,你出售後申報房地合一稅時,你的購入成本可以拿這份合約出來證明
以我的經驗,你們在轉約的時候,建商會讓你們簽一份讓渡書(或協議書之類的其他名稱)
敘明你們彼此同意用相同的價格轉讓,所以這份讓渡書就變成賣家跟你交易的證據
所以賣家申報房地合一稅的時候,他是拿的出證據的
買入價是看他跟建商的預售合約,賣出價是跟你的這份讓渡書,所以有沒有獲利一目了然
怎麼會是隨對方有沒有誠實申報?
所有到國稅局申報房地合一稅的價格,都要有依據講證據的
你以後如果有機會再買中古屋,也是一樣的概念
難道最後協商成交的價格,不簽合約嗎?就直接付錢過戶嗎
---------------------------------------------------------------------------------------------
我已經申報過三次房地合一稅,有成屋出售也有預售屋轉約
都是我自己去申報的,並沒有假手代書,所以我很清楚流程跟細節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