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 有一個土地 公告現值760萬左右有貸款470萬若是贈與 受贈人幫我還掉貸款,這部分是否可以扣除稅額 那是否還要契稅印花稅?這樣受贈人該繳納多少?若是以買賣的方式 讓對方用買房名義 我賣他1000萬是不是賣方賣方都要支付一些費用?稅金契稅印花之類的哪一個方式比較好?比較省?那各自的利弊是什麼呢是我媽媽的房子然後受贈人是我嫂子沒有血緣關係~
另外十年內不會有要賣掉的問題
所以我想就現況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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