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房屋這次真的是丟臉丟到全台灣。告好房網要賠600萬,結果二審整個被法官打臉打到碎光,法院不但駁回求償,還要自己吞下87%的訴訟費。說什麼商譽受損、形象被破壞,結果一問到「那你損在哪裡?」卻講不出半句實話、拿不出半點證據。講白了,就是拿「商譽」當盾牌,想用法律恐嚇媒體、不讓大家看到真實的購屋糾紛。這種行徑,根本就是霸道房仲在玩文字遊戲。

法院這次也講得超清楚:企業要主張「非財產損害」,就得拿出具體證明,不是憑感覺說「我被誤會」。信義房屋連這點都做不到,卻還敢開口要媒體賠600萬,這不是笑話是什麼?更離譜的是,他們還要求法院禁止好房網買「信義房屋」關鍵字廣告,想封殺所有負評搜尋。結果被法院用大法官釋字744號狠狠打臉──這樣限制言論自由,根本違憲!

身為全台知名的房仲龍頭,遇到問題不檢討、不改進,反而動輒提告、試圖封口,這態度讓消費者超心寒。說實在的,一般人買房已經夠辛苦,房價一坪比一坪貴,還要提防房仲玩話術、搞資訊不透明。媒體願意報導購屋糾紛,是在幫大家爭取知情權、守護消費者權益。結果信義房屋反過來告媒體,根本是在打壓我們獲得真相的權利。

更諷刺的是,法院判他們要在好房網首頁登七天敗訴啟事。原本想壓新聞,結果變成全台都知道他輸了,堪稱最貴的反向行銷。這場官司不是媒體贏了,而是消費者的知情權贏了。要不是法院挺住,我們以後可能連看見真實購屋糾紛的機會都沒有。

消費者要的其實很簡單──誠實的資訊、合理的服務、公平的交易。信義房屋不去面對問題,反而砸錢打官司,這樣的傲慢才是真正毀掉自己商譽的兇手。社會大眾早就看得一清二楚,真正的黑不是報導寫的那些,而是那種出事只會封口、不肯改變的態度。台灣房價早就讓人喘不過氣,房仲業本該是我們的幫手,結果變成壓在消費者身上的另一層重擔。

信義房屋該做的不是告人,而是道歉、改進。新聞報導不是敵人,是真相的出口。繼續這樣玩法律、打壓輿論,最後傷到的不是媒體,而是所有消費者。因為當真話不能說,黑心的事就會繼續發生。
判87%是在暗示什麼呢 真的不要挑戰法官的智商
看這間仲介真的是越看越不爽,自己服務出問題不檢討,反而花大錢去告媒體,還敢開口要600萬!法院都說你沒證據,還想封人嘴?結果被打臉、登敗訴啟事七天,根本是在示範怎麼把商譽親手毀光
自稱全台最大房仲公司
出事不是道歉,而是先提告
想靠官司壓新聞。結果法院說違憲
駁回求償,訴訟費還要自己吞。笑死人
與其拿錢打官司,不如好好改進服務
不然就別裝清高說自己最誠信。
別再演受害者戲碼了,服務有問題就該檢討,拿訴訟壓新聞只會讓大家更看清這家公司多可怕
人民只想知道真相,結果他們出事就提告、說媒體害形象。講白了,就是怕消費者知道太多。貨真價實的失信無義
法院這次判得漂亮,終於有人敢擋下企業的嘴。信義房屋還想禁止關鍵字廣告,被法官直接判違憲,笑死。想靠錢買沉默?結果搞成全民圍觀。消費者看得最清楚,真正毀商譽的,不是報導,是信義房屋的傲慢
學習一下NCC和某院長及其那個37%,你就很容易釋懷了。
具體如何不清楚,但這種公司法務團隊陣容都很強大的
會這樣自傷87%應該是利用冗長的訴訟程序拖時間吧

顆顆~諷刺的是信義房屋還多年蟬聯天下雜誌的CSR(企業社會責任)冠軍
pmwang
天下雜誌?這間不是下廣告多的贏?
Daniel Wen
親身經歷,會掰申請報告的贏面大,只有書面沒有實際審查
goolge一下,好房網跟永慶房屋雖然是不同公司,
但負責人都是他們夫妻,
信義永慶兩家積怨已深,算是多戰場攻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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