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查防火法規,是"建築技術規則"的第二章第八節:日照、採光、通風、節約能源節錄一段如下:建築物外牆開設門窗、開口,廢氣排出口或陽臺等,依下列規定: 一、門窗之開啟均不得妨礙公共交通。 二、緊接鄰地之外牆不得向鄰地方向開設門窗、開口及設置陽臺。但外牆或陽臺外緣距離境界線之水平距離達一公尺以上時,或以不能透視之固定玻璃磚砌築者,不在此限。 三、同一基地內各幢建築物間或同一幢建築物內相對部份之外牆開設門窗、開口或陽臺,其相對之水平淨距離應在二公尺以上;僅一面開設者,其水平淨距離應在一公尺以上。但以不透視之固定玻璃磚砌築者,不在此限。 四、向鄰地或鄰幢建築物,或同一幢建築物內之相對部分,裝設廢氣排出口,其距離境界線或相對之水平淨距離應在二公尺以上。
Huxin wrote:下圖是我們同一個建商...(恕刪) 基地面臨"永久性空地"就無所謂防火的問題了你PO的照片當中的道路應該是屬"基地內通路"依法規有3~6米寬不等基地內通路也屬"永久性空地"之一所以側面可以開窗你是側邊臨"鄰房"~並非臨"永久性空地"兩者不同!另外12樓所列並非重點大大可以去查閱"建築技術規則"第四章第六節~防火間隔
"防火間隔"講的是防火時效以及開口部的防火時效。但現在的問題是"能不能開口"的問題,要先確定可以開口然後才有所謂防火時效的問題吧。而防火時效所談的也是所使用的建材所應具備的防火時效。要先確定外牆可以開口再來決定開口部應該使用什麼等級的防火建材才對吧。直接就跳到防火間隔會不會跳太快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