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謹致禾方設計,道歉啟事。

樓主應該不是真心誠意想要道歉,一定是花了錢還被逼著道歉...心有不甘吧?!
因此想來個"以戰止戰"??

只是現在樓主已賠了夫人,上法院的部分要謹慎應對了!免得還得再折兵!!

這場仗難免要兩敗俱傷了...

linbogi wrote:
在找廠商估價時,他們一直強調我手上的圖[建築基礎結構圖(缺尺寸&材質清單),水電圖],一定可以估得出來,可實際上缺了些資訊導致無法估價,還一直說如果我找的廠商有疑問,可以打電話給他們。


看了老半天, 開始有點同情這位消費者了
在論壇多辯無益, 就走司法途徑吧, 看法官能不能釐清設計約要不要交付營造廠認定所缺的那幾張圖

我訝異的是樓主既然有屬意的廠造廠, 為何不請營造廠列出設計師要交付那些圖, 在簽約時詳列合約中?
還是業界對此也有不同認定? 要營造廠有問題再去問, 的確很令人不安

恭賀恐怖的螞蟻汽水維大力敗訴定讞
若業主錢並沒有不付
設計公司依然要提告的話
我個人覺得以我來說我會直接將設計公司給列入我個人的黑名單

另外我看不到那邊有樓主亂砍價的訊息

總之大家別上網說風涼話
若有天自己要蓋房確被告
就別上網求救啊 ~~~

另外我覺得設計公司跟業主可以考慮大家坐下來再談最後一次
真的不行再用司法
不然法院真的很忙
而且這件事真的太小..

一個ID wrote:
若業主錢並沒有不付設...(恕刪)

建議大大把整段文看過再說吧
一個ID wrote:
若業主錢並沒有不付設...(恕刪)


一直覺得做建築設計規劃的人,應該是要很懂"人"的,尤其一定要懂業主在想什麼,不然做一些業主不認同的事情,業主寧願放棄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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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房子的意義

對於業主,除了設計費以外,還得要花個3~5百萬建造,至少使用個10年,且要方便使用。

但對於設計公司,就是一個案例,做得好,業主跟設計公司都沾光,做不好就封存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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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你可能只是份工作,對客戶卻是全部』


況且,現在走到這個地步,我很懊悔沒多想想我在與何方簽約之前找的設計師,在簽約前就用SketchUP建立房屋外觀3D圖,只是他的規劃不合我意,就沒簽約了,也由於未簽約他也不可能把圖讓我帶走。


有心的設計師,值得讚許,只是要在這樣的情況下才會想起他們的好。


至於不懂業主簽"設計約主要目的"的設計師,總是會特別令人印象深刻。


很多人勸我,這就是業內操作手法(有做設計就要包工程),就算了。


但請設計公司記得

每一份合約都有其"目的",設計是設計,工程是工程,不要混為一談。


禾方設計,你很有名沒錯。

合約終止很痛,原本打算就算了,花錢消災,但不代表你們可以以"設計理念不符"之理由,

發存證信函終止合約,換個理由面對面用筆簽,不是很好嗎?

這個理由對不起那些有心的設計師,因為設計理念不符,絕對是"業主"在簽約前就要確定的事。
你說「覺得做建築設計規劃的人,應該是要很懂"人"的」,其實你這個觀念只對了一半,
做建築設計應該懂的是建築而不是人,做設計的不是算命師也不會通靈,客戶不說出自己真正在想什麼,設計師是永遠不會知道客戶在想什麼的,所以溝通和理解才是一個設計案裡最重要的部分,而不是對對幫有所保留。

文章看下來,就是你把原先合約的預算壓低,導致設計師方面為了幫你控制和解決預算的問題而使得設計時程拉長,你才因為進度落後的原因而去解約。
其實你如果把你真正的想法講出來,而不是講一個很低的預算,但實際上預算卻不低想用好材料好工法,設計方面就不會遭遇為了幫你控制預算的難題而延長設計進度了。

重點就在於甲乙雙方不應該是敵對關係的,但你的心態從突然把預算拉底開始就把設計方當敵人在看了,那當然就無法做到最重要的讓對方真正的理解你這個部分了。

viva_la_da wrote:
你說「覺得做建築設計...(恕刪)



我想每個人可以花多少錢自己心裡都有個底,有時也會過度樂觀卻無法應付,我確實的在第一時間(剛簽約後)表達我的難處。


如果調整預算就是把設計方當敵人在看,那是不是等到錢付不出來再來處理???




所以為這個不佳的合作,我只要求換個理由、合理的結束,而不要用這種方式(存證信函)。
當然不是說更改預算就是把對方當敵人
我意思是不要把想法和打算都只放在心裡當底或只講一半
要講出真正想法互相溝通,這樣才能把設計上的問題解決掉,提升工作效率和順暢度。

我比較好奇你希望用什麼其他的理由,這案子無法進行下去不就是因為雙方的「設計理念不同」導致的嗎?(當然「設計理念」包括了「想法、觀念、溝通方式、做事方法」等等,不單只是畫圖方面。)
一直覺得 是你自己覺得 對方的"覺得"跟你的 "覺得" 不一定一樣也 不一定不一樣.

開版大 也許 一直覺得 自己受委屈 但是 法官不一定 一樣 "覺得"..

開板大 是要開門作生意的

如果 客人 上門 一直覺得 老闆應該如何如何如何..
到時 希望 開板大 可以回頭 好好品味 你跟設計公司之間的互動過程
nicekimo wrote:一直覺得 是你自己覺得 對方的"覺得"跟


我知道你想表達是認知差異的問題,但也只有等公證的第三方來處理了。


其實,你自己來做同樣的事,品味一下,也可以知道是什麼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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