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此致上十萬分的歉意,為此次不佳的合作。

先聲明這份合約是針對設計圖的合約不包含營造。

或許限制了建築材料,是個不智的想法,但是可以克服也是禾方設計的功力很強。

也很感謝禾方設計的高度營運企劃,對禾方設計來說,客戶能成功,那才是成功,這樣的角度很棒。

畢竟建築外觀不夠有美感,是吸引不到客人,這也是大家都了解的道理。


綜合以上,禾方設計是個想法周全的公司,並再次對禾方設計表示歉意。



記取教訓...

1.消費者在簽合約前,務必參考行政院所訂定的"定型化契約範本"

設計委託契約書範本

條文中,"時間"、"金額"、"進度表"、"遲延罰則",務必再三確定。


2.資料得先蒐集齊全,在與設計公司討論過後先看到"設計圖實際草圖(以SketchUP呈現)"後,再考慮簽約。

資料來源

3.簽約"後"才追加的費用,務必再三考慮其必要性。
文章關鍵字
還好吧~小弟我作室內設計也很常看國外的圖片,這也只是參考,現在要能獨創風格的設計師大多風格強烈,你不一定適合,而請你看圖片也只是要確定你說的跟設計師說的是同一種風格,設計師在抓圖片裡的元素跟你的需求喜好融合,作出一個新的作品,這很正常。

你的設計師拿這裡的圖片給你看也算不錯了,至少不是拿某台灣節目的案例,個人認為這個設計師還蠻有SENSE的,國外網站的照片都很重擺飾跟空間的溫度,而且他也不想做出來的作品跟大家都一樣。

至於找設計師幹嗎??你光看圖弄得出一樣的氛圍嗎??細節?甚至是該怎麼作,施工圖怎麼畫,工班該怎麼排?可能一個構件要3~4種工班相互結合才能完成,這真的沒那麼簡單,很多業主也是拿著書上的圖請設計師作,或是挑了一塊很難配的磁磚找設計師作搭配,設計師都要想辦法搭配。

另外設計師最主要還是要幫你解決使用上的問題,在空間內要怎麼使用才合理,動線順暢,並設想狀況解決可能性的突發問題,設計本身就在解決問題,相信我,設計師敢收到7200一坪,他想的應該比你細。

PS 7200一坪...真的很高...在高一點你就可以找大師了!

在此謹致禾方設計,道歉啟事,非常抱歉。
我不了解台中的做法,但一般來說,這筆設計費通常包含了
1.平面計劃圖-水電冷氣天花板等配置圖...大約10張左右
2.立面圖-看你有幾面牆,基本上來說有施做到都會剖,甚至有的牆面只有出插座都要劃出高度位置
一般三二二的格局大概就要20幾張了~幾面牆你自己算也該知道。
立面圖應該就是你說的剖面圖了!如果是櫃子的側剖面圖也會在立面圖旁另外標示。
3.細部詳圖-材質交接處,該怎麼收尾基本上都要在圖上標示出來,這通常要個七八張左右,因為比例都比較大,一張圖可能只畫2~3個細部


以上算算看大概要幾張~以標準格局來說大約都要30張起跳。給你參考~
有的甚至會附上部分3D示意圖~至少以7200一坪的水準來說~應該要給。

不過有例外...就是工程太趕的時候,不過初期至少也要畫完平面計畫+部分立面才有辦法施工。

但不管怎樣,施工圖很重要,這是工班施工的依據,也是你跟設計師溝通的依據,沒有圖,都是現場講講,我不大相信這樣的品質會有多好。
在此謹致禾方設計,道歉啟事,非常抱歉。
外觀至少要有大的立面圖出來,把材質分割交代清楚,如果有造型還要另外繪製剖面圖標示出來。

另外不是一定要有圖才能施工,施工圖算是溝通的依據,如果工班做錯了還有圖面可以釐清責任,不然工班野蠻會賴皮的...施工圖給業主簽名確認也是一種保障,這代表往後不滿意要修改可以追加!有些設計師沒有圖都現場講講,但最後就是做錯要自己吞,客人不滿意也要想辦法修改。重點是圖面交代清楚,就不用整天盯場,每天挑一個時間來現場看也可以維持施工品質。
在此謹致禾方設計,道歉啟事,非常抱歉。
應該這麼講,你有確定要給這家公司設計而且已簽約,剖面立面跟3D還有水電冷氣燈光開關插座等~一大堆的圖才會交給業主,如果未簽約,那一些都是設計師的費用,我想設計師不會給你。
在此謹致禾方設計,道歉啟事,非常抱歉。
linbogi wrote:
有簽約,而且費用分四...(恕刪)



對於林先生在moblie01上的公開不實發文,已經造成禾方設計的商譽損害,在此澄清與說明,
,並要求林先生公開道歉、澄清、以及賠償實際損失,本公司將會委託律師,採取必要之法律程序,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


【以下是這個案子完整的脈絡,個資的部分以馬賽克處理。】



林先生找我們之前(2013年10月),已經找認識的營造廠畫了建築圖。

他原先找我們,是希望我們做該建築物的室內設計。(洽談時,我們只有透過手機看到這些圖,後來簽約後我們才透過email跟他要了圖,所以他與禾方設計接洽時,該建築圖已經完成。而該營造廠的圖自然沒有在建築上的美感。)











因為林先生案子在很偏僻的彰化和美鄉下,而整個建築沒有吸引人的特色,我們認為這樣肯定會失敗。沒有人會願意去一個偏僻的、四週只有工廠地方,找一間沒有什麼美感的房子,進去吃甜點。

但是他也付了營造廠畫圖的錢,7萬。

他希望我們能夠幫他把建築外觀做美化,於是,他的合約有另外一筆外觀設計費。
因為這個外觀設計,我們必需要畫到施工圖才有可能施作,他找的營造廠不會畫這種圖。

所以,評估完林先生的需求及條件,我們在2013年12月5日提出設計合約報價。(僅設計合約,本公司一貫作業都是先提設計合約,等設計快完成時,報價,並提工程合約。)





2013年11月林先生找我們談時,總預算是1000萬,2013年12月上旬,簽約,設計面積140坪。

我們提了一個企畫案,從行銷、形象、財務,到最後的建築外觀與室內的設計規劃,共二種版本,無一不包,林先生很認同我們提的企畫案,過沒多久,我們簽訂設計合約。

2014年1月初,他到公司親口告訴我們,他家人擔心他第一次創業,怕做不起來,給他的錢僅剩1/2,總開店預算從1000萬變成350萬。(建築物+室內裝修,設備另外計算)

經過我們計算後,我們建議建築建造費用175萬、室內裝修含家具175萬,依等比例分配手中預算。
我們沒有第二句話,覺得同樣是年輕人,創業辛苦,自動翻案重新瘦身,也沒有額外收費。




設計合約簽約文件



2014年1月中旬,我們重新報價、減價,因為設計面積縮小為60坪。
另外,林先生終止請他認識營造廠畫圖的合約,請我們畫整份的建築圖。
這部份我們找建築師、機電技師、結構技師及水電技師一起合作,用正規軍的做法,把建築施工圖完成。

2014年1月下旬,我們完成建築圖的草稿,同時也跟林先生討論了很多建築物的細節,無論是形式及建材質的選擇,以及他某些外觀上的喜好,都透過不斷的討論,使雙方更有共識。













有大部分對話,是透過LINE溝通。







2月過完年回來到2月中旬期間,我們一邊完成建築及機電的圖,一邊找禾方配合過的營造廠評估施做成本,過程中一直不斷調整設計,就是為了要滿足建築物175萬,室內175萬的預算。















2月下旬,我們把整份圖交給客戶,讓他再去找他找的營造廠估價,此時室內設計圖也已經把草稿定案下來。

3月5日,林先生來公司討論案子,他手邊的建築圖是一份已經變變更過樑柱位置、大小規格的圖,
當下看到相當錯愕,原來是林先生私下和營造廠(該營造廠,即是林先生一開始花了七萬畫圖的那家)修改過的圖。

本公司認為,擅自改圖這是非常不禮貌且危險的行為,在沒有溝通下更改建築結構圖,後續出事了,是亂改圖的營造廠要負責,還是我們設計單位要負責?

這也是我們一直要求林先生與營造廠溝通時,必須要我們同步知道的原因,我們甚至說我們可以代為聯繫,任何的信件也會cc給他,讓林先生知道進度。









林先生在3月5日的來往信件中提到,在2月份時,禾方設計配合的營造廠已有提出該建築細項報價單,這並非事實。

事實上,2月份禾方配合營造廠只是完成粗估,做為我們設計階段評估造價之用,細項在3月才拿到。

3月7日,該客戶以我們進度落後為由,單方面解約。款項付到第二期。
事實上,我們的第三期圖面也完成的差不多了。



以上是本案的原由。


----


以下為本公司的說明。



當我們看到林先生這篇文章後,我們很確定此案之所以出問題,是因為林先生對我們不夠誠實,他故意把預算講成一半,但事實上總預算從沒有減少,且林先生早已選定營造單位,甚至限制了建築材料。看到此文,我們甚至懷疑他當時不是真誠地把案子委託給本團隊。


>>林先生說:「禾方設計的報價,真的是很誇張」。


禾方設計受委託商業空間的案子,我們會站在委託企業的高度,從營運企畫切入,先詳細地研究委託企業的體質、市場觀察、產業動態、建築物的狀況,把 “設計” 直接拉到營運企畫的高度。

我們不會為了沒有價值的事情,而去持續付出大量心力,也是因為如此,才會提出我們認定的設計價值。另外,我們跟林先生簽約前的設計提案,本公司沒有收取任何費用,甚至幫林先生作了開店的專業分析,若是林先生認為禾方設計的設計費太誇張,當初為何仍執意要和本公司簽約呢?


>>林先生說:「第一次簽設計約,所以也不知道要先看到圖才可以簽,很多東西多是口頭約定,所以很後悔」。


設計提案階段時,我們繪製了全區的配置圖(sketch手稿),搭配圖像照片作成了PPT提案簡報,分析出周遭環境脈絡、競爭對手、營收分析、經營策略、空間概念…等商業know-how, 以客觀的角度進行設計和規劃,提出最適當的方案。

簽約後,我們也將設計簡報交付給林先生,簽約前雙方約定事項,相信有在往來的mail中下記錄,並沒有林先生說的,僅口頭約定。


>>林先生說:「簽約後收錢後一直拖時間」。


若不是林先生不夠誠實,故意講假預算,那麼我們不會花那麼多的時間和人力,花更多時間重新做設計。

我們作為勞務付出的乙方,一向不會把甲方預設為惡意的一方。在每個案件中,我們都很認真地把我們自己置入甲方遇到的情境裡,我們拼命地幫林先生省錢,省錢的同時還要兼顧整體呈現的美感。

但林先生心裡預設了材料和工法,另一邊卻故意把預算講得很低。我們遇到很大的困難,我們得不斷提醒他,預算充足時要選用特定材料當然沒問題,但目前的預算嚴重不足,預設材料只會讓成本壓不下來。

我們建議他用好看的鐵皮做輕鋼構,因為他的設備都是吃重電,且機電的施工費用比例非常之高。但是林先生卻堅持用某個特定材料,而我們認為以他的預算是做不到的。

禾方設計作為專業的設計單位,一向以最客觀的角度進行設計和規劃,並且在美感和預算中取得平衡,並致力於為客戶找最適當方案。

對我們來說,客戶能成功,那才是我們的成功,我們甚至會為客戶擬定財務計畫,以確保我們的提案不致於對林先生造成經營的負擔。我們以林先生給的資料為基礎計算過,如果他沒有辦法把開辦費用壓下來,此案是不可能賺錢的;反之,建築外觀不夠有美感,是吸引不到客人的。

綜觀後來林先生在本版上所述,原來預算砍一半是假議題,我們浪費了極大量的心力在為他著想、找材料、設計工法。我們為了這個假議題,主動降低設計費,也沒有因為工作量增加而追加費用,同時重新調整設計、詢價,兩邊不斷來回作業只為了做出最好的規劃。這是林先生口中的「一直拖時間」?


後來,我們甚至因為林先生惡意中傷的此文,損失了即將簽約的案件,實質損失新台幣96萬。


我們有充足的往來信件可證明我們已經談定要簽約,也能證明是因林先生在Mobile01公開言論而取消,禾方設計能夠提出證據證明損失,這部分信件資料已交由律師處理。


因此,本公司在此發表這篇文章以視正聽,真相不容被單方面說法扭曲、誤導。本公司已截圖保留證據,並在此要求林先生在10天內作出以下回應:



1.刪除原討論串,然後以正式文字,在Mobile01「空間設計與裝潢版」 發表新主題公開道歉,紅色粗體文字,並且澄清其訴說並非事實。

2. 如果無法刪除原討論串,則修改原PO文之標題、原文,刪除中傷本公司的內容,並且以紅色粗體 文字道歉,道歉內容如第2點,道歉內容必需是討論串第一眼可見。除修改原文外,新的道歉文亦需發出。

3.在四大報刊登半版廣告公開道歉。


4.移除Google搜尋引擎的結果、移除Google網頁快取。




由於林先生已涉及「誹謗罪」,及「妨礙信用罪」,令本公司損失甚鉅。

本公司已將本案件所有的網頁證據及資料準備齊全、並與律師商討後續法律動作。只要林先生在10天內內未做出令本公司滿意的答覆,我們會立即向警方報案、並且發律師函,依循法律途徑提告求償。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