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前一陣子去五股的某傢俱行下定了一組沙發
下定是在某星期日,當天付了3仟元的訂金,預定的交貨日期是4天後的星期四
交貨時除了會交付所訂的沙發,接待的業務還送放在椅背上的靠枕(X3)
隔了一天(星期一)的晚上,我去現場看了這組沙發,覺得做工粗糙,便請母親打電話退訂這組沙發,並要求退訂金
但業務不願退訂金,雖然沙發還沒開始做,但靠枕已經做好了(一個成本要NT$700)
回來商量後,覺得如果訂金NT$3000拿不回來,至少把那三個靠枕拿回來吧
照該業務的說法,三個靠枕至少值NT$2100
不過該業務是不退訂金也不給靠枕
請教有退訂的大大,我們的要求會太過份嗎?還是真的什麼都拿不回來?
謝謝
Rickbibby wrote:
我記得買賣雙方交易法規內沒有''訂金''這種東西
那是商家自己弄出來的地下規定
堅持退訂吧
..... 請讀民法第248條:「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其契約視成立。」
如果你是針訂金與定金用字之不同,相信大多數法官認定是同一意思表示!
davido wrote:
交貨時除了會交付所訂的沙發,接待的業務還送放在椅背上的靠枕(X3)
隔了一天(星期一)的晚上,我去現場看了這組沙發,覺得做工粗糙,便請母親打電話退訂這組沙發,並要求退訂金
但業務不願退訂金,雖然沙發還沒開始做,但靠枕已經做好了(一個成本要NT$700)
回來商量後,覺得如果訂金NT$3000拿不回來,至少把那三個靠枕拿回來吧
照該業務的說法,三個靠枕至少值NT$2100
不過該業務是不退訂金也不給靠枕
請教有退訂的大大,我們的要求會太過份嗎?還是真的什麼都拿不回來?
原則上,你支付定金是要購買整組沙發,但是靠枕是購買整組沙發才會有的贈品,所以如果不是購買整組,店家是有權拒絕給予靠枕的…!
如果是購買整組沙發與3個靠枕而支付定金(要詳看契約怎麼寫),那麼如果只想拿回3個靠枕,而定金只能依比例折抵總價金。
假設整組沙發是30000+3個靠枕700*3=訂單總金額為32100
所以依比例計算定金折抵金額為 3000/32100*700=65.42,所以你如果要買一個靠枕,只能再付NT$ 635(700-65)。
davido wrote:
難道要找消基會嗎?不知道有沒有用
但為了三仟元搞成這樣,覺得有點麻煩,只是有點嚥不下這口氣
消基會…如果是有法律經驗的,多半不會幫你,是你個人的問題!
依民法第249條第二項:「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覆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如果訂單上另定有違約金時…

就當你出社會,學個經驗


在沒碰到這種事前,我想一般大眾應該也不會太清楚相關的法律規定
其實台灣很多的店家對買家退訂這種事,都是以很和氣的方式處理
Costco更不用講了,退貨都很爽快
畢竟買賣不成仁義在,如果我覺得店家不錯,很有可能會介紹朋友去看看
更何況這次的訂金只有區區三仟元(還好不是先付了三萬元)
更想不到那麼大間的傢俱行,在客人過了一天反悔,連三仟元定金也要吞下去
會來這個板的網友應該都正在裝潢房子吧
誠心地建議去五股的傢俱行買傢俱要特別小心
在我父母下訂金後,我有去Google一下這間傢俱行
風評有點OOXX,可惜我父母去那參觀時並不知情
不然他們應該也不會考慮去那裡買東西
提供給各位網友參考

Anyway, 叫百什麼的店,就自己小心一點囉
買不買看自己,或許有人很喜歡他們也不一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