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由於準備結婚買了房子,在網路上找尋了幾間裝潢設計做比價。
這間"宸丰室內設計工程工作室的鄭先生"一開始非常積極的連絡我們,外表感覺老實!我們在眾多比較下選擇了他...並在五月初簽約,合約上也寫明6月中交屋!
誰知一開始都好好的會安排工程進度,拆除/木工/水電/油漆....
惡夢開始了~我們繳了第三期工程的錢,油漆完之後無故拖延不來繼續工程!開始不接妳電話,說在忙沒辦法來!有空回電連絡...結果都等不到電話隔了2~3天請我老公打電話,看見不認識的號碼居然接了!我老公也很客氣的找他出來,請她說明什麼原因不繼續工程,他說沒利潤我們也願意加價,請他儘快派人來繼續完成廚房&浴室&房間木板&水電 未完工程和一些未完成工程,誰知他都會答應口頭說好,但遲遲不見人影來做事!中間過程我哥也有幫忙出面瞭解他的問題困難點,也再次約他出來好好跟他談我們願意加價請她繼續完成工程....但這位鄭先生惡意欺騙,每次口頭答應說好日復一日,但都未見派師傅來做工程....從六月底到現在已經超過一個月了!!!
真是讓人忍無可忍@@現在剩下尾款未付,這位鄭先生擺明想A走我們繳了的未完成工程錢,一直裝死狀態!但更慘的事我們結婚婚期快到了...眼看著農曆七月快來臨就不能入厝了@@
不知道有沒有人遇到這樣惡意的裝潢事件,可以提供解決辦法?
也請大家小心他這間工作室,他並沒有營業登記...別在受害!!!
依照板大敘述的情況看來,板大直接找消保官是正確的,但有些層面板大必須先清楚,第一,找消保官的結果是消保官會發函開進行協調,若對方皮皮的不理會或協調無果,最後消費者還是得走法院去處理,因為依照板大的敘述看來,在法律層面不太可能有”刑責”,而會回歸到”民法”的”債務不履行”,這必須板大自行去提告,就算官司打完了,對方仍不賠償時,板大也必須自行著債權證明向法院申請調閱對方財產資料,然後對對方的財產進行假扣押(申請假扣押必須先向法院提存該財產的1/3金額),然後申請拍賣……這程序很冗長……
對於這種情況,在下提出建議供板大參考:
除了消保程序外,建議板大先寄出”存證信函”限期對方處理及到期後不處理時將”終止契約並要求對方返回未履行契約義務的對等金額及因此產生的連帶損害賠償(包含訴訟費用)”~
對於不負責的承攬者,終止契約後再想辦法找別人來收尾,這才不會影響板大後續要使用入住的問題,不然,一直拖下去,遙遙無期,勞民又傷財。
如果最終一樣要打官司,倒不如先把契約關係終止,至少先把收尾的事處理好,之後就看板大要不要繼續打官司跟對方爭取賠償了!
勝兵先勝,而後求戰;敗兵先戰,而後求勝!
現在就算有營登的大間設計或工程公司, 不也有裝修糾紛嗎?!
消費者應該要睜大眼睛仔細觀察該業者的信用評分, 有些可以在網路查的到;另外,既然都要作室內裝修了,也應該至少要請業者提供以往裝修的案例作品的相關"施工照"(室內裝修的細節優劣要有基本瞭解),千萬別只知道看那些找專業攝影公司拍的美美的"完工照"(通常照片中的擺設就像是樣品屋一樣!)
室內裝修這行業,如果只靠"廣告",是無法永續經營的,重點是讓客戶瞭解身為業者,對客戶未來的夢想家的用心良苦,且也希望客戶能給負責的業者,一些肯定的掌聲!
香蕉連皮吃 wrote:
所以簽約時.須注意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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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0 加註 自我保護 的內容 在原文下方
網路上都有不同版本的 裝潢合約書 可以下載參考
內容和用途都不太一樣
而合約的內容 也需要雙方去喬 都不一定相同
所以我先不貼我自己的 以免偏向某一方
但
合約的重點一定要有
1.甲方(業主) 乙方(廠商) 雙方的身分證正影本 聯絡方式
2.乙方的公司資料 至少備有 公司名稱 統編 負責人 地址 聯絡電話
這方面資料的查證
公司行號可以去 經濟部商業司─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 用統編查
事務所可以去 該類事務所公會網站查詢 用名子查
3.內容包含哪一些工程 要[詳列]
4.工程詳列 的[個別估價] 以及 共分幾期款付
我是 頭款 開工後30% 二款 近尾聲30% 尾款 驗收完40%
5.工期何時開始 何時結束 施工驗收標準為何
6.附加條件 (開箱文的那些配套措施)
7.各種違約的處理辦法
各種版本的合約書 都一定要有上面7點的資訊 才有基本自保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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