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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從2009年底施工完到2013年整修變形天花板的經過)
家中三年多前(2009年11月到2010年1月)重新裝潢,主要是三樓的主臥房+四樓的小孩房間+二間浴室打掉重作,因為是生平第一次裝潢房屋又是外行,很怕遇到不愉快的消費經驗,所以最後找的是家中長輩社團朋友開的建築公司來施工。因為是認識的人,所以相信他們的開價與施工品質,也沒殺價就請他們做了。(PS:因為是認識的人,所以也沒有簽詳細的契約,只在設計圖上寫上施工金額和簡單幾句話說幾年幾月開始做,然後雙方簽名)
原本以為花了七位數字的金額,可以得到10年甚至20年以上的良好居住環境,然而過了一兩年,三四樓房間的天花板就開始慢慢變形。
記得重新裝潢的三四樓天花板在當初建築公司的『設計總監』M先生跟我們說用的是『矽酸鈣板』,說這是防火耐潮的材質,是目前用在室內裝潢裡很好的材質。沒想到...
下面三張是四樓的天花板變形情況(拍攝時間為2013年6月):



下面這張是三樓主臥室天花板變形,每天睜開眼睛看到自己的臥房天花板是這樣子真是很不舒服(拍攝時間2013年6月)

變形更誇張的三樓主臥室浴室,除了突起明顯外,還有個地方出現裂縫(拍攝時間2013年6月):



於是我們在去年12月打電話給家中長輩的友人,也是該建築公司的負責人L小姐說明此情況,於是該公司的設計總監M先生過來看。看完後,他說『這個可以處理,打掉重弄,只要一星期就好』,由於當時快要過農曆春節,我們擔心家裡會一團亂,加上更擔心若在過年前趕工,又會再度遇到施工品質不良的情況,於是我們說過陣子在再和他們約定整修的時間。我們也詢問M先生為何矽酸鈣板會這樣變形突起,M先生的回答是『那批貨的品質不穩定,同時間我們施工的有幾個地方像你們這樣...』。後來我們再度聯絡,並告知對方我們希望在七月初施工,L小姐說那我們就約定7月1日施工。於是,我們就天真的以為這算是他們的施工材料或施工品質不良,所以會免費幫我們維修。(PS:我家三四樓都沒有漏水滲水的問題,天花板上方也沒有水管)
於是,七月初,家裡三四樓又經歷了一場施工的災難和一大堆的不方便(家裡裝潢時住在家裡的經驗真是不好受),總算工程在我們上週出門旅遊前結束了。 但是,就在我們旅遊返家當天,父母親告訴我說,該公司的會計小姐把帳單拿過來,同時強調他們公司沒有賺我們的錢,只有收『成本費用』。我看了一下金額,嗯,70520元。這時我真的開始生氣了,原本看在他們和家中長輩是社團的朋友份上,不想弄得大家很難看,但是我怎麼覺得好像我們不表達一點『我們的不滿』,他們真的以為我們對於他們的施工『一切都很滿意』?還要跟我們收全部的工資+材料費用?...以下是對方公司會計小姐送來的帳單第一頁,後面有幾張是各個下游廠商寫給他們的報價單,加總起來就是70520元。

(9/24註記:該公司負責人L小姐現在辯解說送這份帳單來不是要我們70520元全付,這就請大家評評理了,收到這樣的帳單又沒接到任何電話,大家認為他們要我付多少錢?)
以上就是我個人慘痛的經驗。也想順便請教各位熟悉裝潢施工的朋友幾個問題(經過大家熱烈的提供資訊與中天新聞請專業公司評論後,我已經大概瞭解可能是什麼原因了):
1.矽酸鈣板變形是很正常且普遍的事情嗎?
2.我們這樣整修好三年半,但是從第一年天花板開始就慢慢出現變形,我們到第三年受不了變形太嚴重才要求該公司處理,對方一口答應也沒提已過保固需要我們支付費用,卻在施工完才直接送帳單來要求付款,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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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展更新
8/7
我在8/4以email告知對方公司我們的不滿,認為他們事前不說要收費,事後直接叫人送帳單到我家很不合理。我們認為我們該付的只有我們要求加裝的燈具和換掉燈具的錢,共5260元。其他天花板拆除重建油漆等費用都應該由他們自行吸收,因為那是他們叫料的問題,他們要負責。以下為我寫的EMAIL:

8/7下午
收到對方公司的來信,以下為對方寫的EMAIL:

PS:從開始設計到叫料監造完工通通給你們公司承包,錢也全部直接付給你們公司,現在你們叫的天花板材料有問題,卻說不用負責,責任通通推給天花板材料公司,這種理由和售後服務誰能接受?
8/8
詢問兩位律師意見,兩位律師建議:不要付款、不要再回信、等對方後續反應。
9/2
收到該公司負責人L小姐的Line訊息,我也在晚上回覆該訊息,詳情如下:

PS:一直到9/2目前,我只收到他們公司的會計送來的一份70520元的帳單,和上面一封EMAIL,以外沒有接到其他帳單、電話或是在EMAIL裡提到其他金額數目。我認為顯然她還是要我們付70520元。
9/3
該公司來信,EMAIL內容如下:

PS:這樣她的意思是要我付70520還是5260的燈具費用?把話說清楚有很難嗎?
9/6
家中長輩和該公司負責人L小姐在社團聚餐上碰面。L小姐拉著家中長輩拼命要解釋:『你家晚輩誤會我的意思了,我不是要他付全部的款項,我家會計拿帳單過去是例行公事而已,我其實沒有要你們付全部的金額...』。我家長輩受不了她一直要硬凹自圓其說,於是跟她說:『過去的事情就過去了,現在重新開始:你EMAIL給我的晚輩三個數字,包括1.你們這次花費的總金額、2.你們公司要吸收的金額、3.我們家要付的金額就好』
9/14(過了8天...)
這位L小姐在這8天當中沒跟我做過任何聯絡,更別說答應我家長輩要EMAIL給我的三個數字。而我在9/14早上接到一個自稱是他們公司主管的電話:『X先生,你們應付的燈具款項5260已經拖欠很久了喔,這幾天能不能趕快匯款?』我說:『你的意思是我們家的工程我們只要付燈具的錢5260?(這是我這兩個月來第一次聽到5260從他們公司的人口中說出來)』對方回答:『是的。』
9/15
為了慎重起見和拿到證明,我寫了一封EMAIL過去,對方也很快在9/16回應,內容如下:

PS:我看了火冒三丈。你一開始拿70520的帳單到我家,還要會計說這是我家公司負責人沒賺你的錢,擺明要我70520全付。後來又email往返多次弄了快2個月,才改口只要我付5260,然後只叫一個自稱主管的小姐打電話和EMAIL說我拖延很久不付錢?!
9/17
晚上家中長輩和該公司負責人L小姐在聚餐的場合碰面,相談非常不愉快。詳情請見#172。
我從七月中一再忍讓到現在,是看在我家長輩和你是社團朋友,長輩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我才這樣一直跟你EMAIL來往想要解決這件事,你這樣污衊我延誤付款和對我家長輩不敬是認為我不敢公布你家公司名稱和找新聞媒體記者嗎?還是你認為上了法院依然你比較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