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yan4288 wrote:大家好~小弟目前想...(恕刪) 爬文爬到舊法規了.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基地面前道路寬度之一。五倍加六公尺,是屬於非實施容積管制地區的高度限制,你既然已有容積率就不適用了.實施容積管制地區的建築物高度,要先檢討你台南市安南區的都市計畫書圖,若都市計畫未規定則檢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64條,若看不懂就請教建築師.
我目前也是規畫在安南區老家自地自建,地坪也是約55坪!不過我那邊屬低密度住宅區,經過建築師計算也是約3樓半!因為斷層的關係,台南是台灣大地震最多的兩個地區之一,另一個是嘉義,而整個安南區更是土壤液化高風險區!過年前的大地震讓結構技師及市府對地震安全的標準嚴格了許多,法規的限制更是限縮了非常多!我過年前才剛完成地質鑽探,跟結構技師討論的結果才發現,以安南區的地質,真的不適合蓋大樓!你的土地 建蔽率60 容積率180 臨路約3米,可見的一定是狹長型!個人建議盡量將在建蔽率的範圍內建滿,中間一定要規劃天井採光!考慮自己的需求,不建議建高,3樓半滴水坪約120幾坪的空間已經很夠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