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yu wrote:是甩臉但不是我的臉第...(恕刪) 面交的確是沒七天保固阿一.一"消保法那一條不適用到店取貨!至於為啥不適用?去問法官= =||至於關於我的部分.你說很多人都寫假的?有到達100%都是嗎?因此就可以無視掉關於我的部分嗎?說真的!看過你先前那篇曾po的部分問與答.我如果是跟你做買賣的店家會很歡迎你去告= ="因為跟另外一個一樣!情理法三方你都站的不夠穩.想全贏?很難!當你冷下來的時候你自己再仔細思考吧= ="
wan0761 wrote:唉............(恕刪) 同意我有玩小電直也有跟那間賣家買過,說實在的第一次跟他買還真是嚇到了,你有這樣的反應其實不意外,不過後來通電後發現老闆還滿健談的,人還滿好相處的,不是想幫賣家說話只是難免會有誤會摩擦,算了啦!告贏了也不會比較會飛小直電,也不會多很多錢,花點時間分享一下你的V120D02S吧
不知道您是否有試著反省自己?當然不是說賣家沒有錯,不過我看到得就是兩個一樣態度的人堅持著自己認為對的事從第一起事件開始,明知買得是同人作品卻說賣家賣盜版...的確,不該說每個人在買東西前一定都要先作功課,但後來得到一個負評我只能說是有因有果或許同人模型有其爭議,不過這個負評在我看來的確是你也該負起責任不管在法律面上你是否站得住腳,但以賣家角度來看都會認為這不是一個優質買家好啦,那回到第二起事件當賣家修改下標條件後你隔了一個小時還沒下標,所以把你設黑名單而引起你的不滿那我想請問你是否曾想過賣家在這段時間為了你修改條件而有帶來困擾?如果是我,賣家給了我方便,我卻沒在第一時間下標我會知道我也有不是,而不是這樣咄咄逼人再說了,參考了你的負面評價,點你說買家不一定是對的算是一種很含蓄的說法了當然賣家的處理也不是很好,不過跟你也是不遑多讓不是?在最後一封信裡,你更提到"想必不敢公開地址是有難言之隱吧",不管你是否有威脅之意但從賣家反應來看他可能是這樣解讀,這樣整起事件來看的確給人你是來亂的買家所以在你第一次發文沒有得到溫暖時,你就應該想想自己態度上有沒有問題?為何得不到多數人的認同?想想老婆說的以和為貴,說不定她已經是在含蓄的提醒你...PS.整件事總讓我聯想起當初的COSTCO事件XD
野人花園2716 wrote:+1 要就告下去大家想看的是三聯單不是聽單方面在論是非恕刪) 我應該確定會告了吧, 不過不是三聯單三聯單是刑事訴訟, 這是民事, 明天應該會先跑一趟法院後續 就請大家看看吧!
看到以上網友的留言, 我承認我發言本來就是想取暖,我反覆看我跟劉老闆的問與答+EMAIL怎麼看都不覺得我哪裡態度不好, 身為一個消費者我自覺有禮貌了, 如果劉老闆對負評買家有異見, 為何不再關於我告知呢?我老婆也有露天帳號評價甚至有好幾百都是正評,我為何不跟老婆借呢?劉老闆如果可以隔空算命, 為何不看看我最近在露天購買的兩樣產品正是遙控飛機CB180D的零件, 這不正表示我是個電直玩家嗎?或許有人會問, 另外關於我第一個負評有人說買同人就要知道不是正版, 我發誓我還真的不知道,我也是這幾個月開始蒐集海賊王的東西, 大POP, 日空, 代理, 魔改,GK這些都是我最近才懂得東西. 而且賣家當初也沒有說是KING工房,賣場上圖片也沒有貼或許是因為我留負評給他的關係, 最近才貼上KING工房字樣,因為購買了第二次在包裝上有貼貼紙, 想說研究一下上KING工房的網上了解一下, 至電Bsndai萬代得知,發現KING工房網上盜版還會說別人盜版他們材質比它們不好等...
胎歌的爹 wrote: 不好意思我真的不了解7天鑑賞期? 我只知道英國都是28天鑑賞期, 而且不會囉嗦, 台灣方面具我所知大多是7天, 最近有變動嗎? 台灣法律有明文規定面賞無7天鑑賞期??請知道的網友說明一下!!另外我本來就沒有要邀求要什麼鑑賞期, 而是想要換貨, 物品包裝都很新也沒淋過雨, 下過水, 為何不能換?
台灣的7天鑑賞是指非實體店面以間接方式將物品或軟體送到客戶手中因為無法第一時間看到實體,所以給予緩衝期讓消費者發現與實際販售說明/廣告不符等問題時可以退貨但面交的方式在不在保護範圍內要去問消保官才知道...畢竟面交的意思就是當面檢查,OK了才交易,跟實體店面購買差不多依樣意思...
eclair_lave wrote:台灣的7天鑑賞是指非實體店面以間接方式將物品或軟體送到客戶手中因為無法第一時間看到實體,所以給予緩衝期讓消費者發現與實際販售說明/廣告不符等問題時可以退貨但面交的方式在不在保護範圍內要去問消保官才知道...畢竟面交的意思就是當面檢查,OK了才交易,跟實體店面購買差不多依樣意思... 是這樣喔!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