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收到環保局的來信嗎?~~(機車被檢舉疑是烏賊車)

有人收到環保局的來信嗎?~~(機車被檢舉疑是烏賊車)

今天下班回家收到一張非 掛號的「環保局」來信~~~
想說會不會騙人的~~~
主旨內文:
您所有(車號:xxx-999)機車,經民眾檢舉 (附函檢附照片供參照)於98年1月20日22時46分行經台中市xxx路與xxx路口,發現該車排氣有污染之虞(烏賊車),請於98年2月17日前至機車排氣檢驗站接受排氣檢驗,並將檢驗紀錄單傳真或寄回本局。

之後還是乖乖的跑去機車行檢查了,當也有過檢驗,只是 師父說:這是今天第3台了,景氣不好大家想說這一台300也來賺了 。

唉 ~~~~~景氣真的很不好,版友們請小心你們的機車喔~

個人看法:檢舉我是覺的這樣很好啦可以少一點烏賊車~只是檢驗後還要自行回寄或傳真,而且是不是拍一次就要去檢一次啊~這樣不是浪費車主的時間嗎?而且傳真還是我們付費,如果說檢舉者可以賺300那他只要在街上逛亂照,那車主不是最衰,自已還要花時間去檢驗還有付傳真費,過期就要付3000元~~~

PS:發文日期2月9日~~~~2月17日 回文就要罰鍰3000元 ~這是怎樣 ~~
請問樓主是二行程機車嗎?
不過相關單位期限也留的太短了些
謝謝~
看新聞也越來越多檢舉達人的說

真的有這麼好賺??

那不如多找些失業民眾開班授課

教導如何檢舉好了
本來就要定時去驗車啦
該不會你都沒有驗過吧

這次合格後......別人檢舉就不會再叫你去了
快去驗車吧,照相機可以照出來,就已經代表噴煙噴得很嚴重了。

為了環境和他人的健康著想,就找個時間去檢查一下。

利人利己,何樂而不為?
聽的懂人話的主管才是好主管!!
lapdswat wrote:
快去驗車吧,照相機可以照出來,就已經代表噴煙噴得很嚴重了。...(恕刪)


同意
有些車雖然有貼檢驗合格的貼紙
但煙實在是噴的不像話 只好停在路邊 等煙散掉才過去

要不是噴白煙噴得太明顯、太誇張,檢舉人也很難舉證樓主是烏賊車吧?
不是烏賊啦~~只是一星期只騎一次的可愛小50~~所以開起步白煙比較大 ~~
chun690830 wrote:
有人收到環保局的來信...(恕刪)


並不是拍一次就要去檢一次

以下是條文之一
為了鼓勵民眾檢舉烏賊車時踴躍檢附照片並鼓勵專業檢舉人,本署於97年7月23日修訂「使用中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舉及獎勵辦法」,其中第7條修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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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
經人民檢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檢驗之案件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評定污染減量成效績優者,檢舉人得領取獎勵金、獎章、獎品、獎狀、錦旗、獎牌等獎項。二人以上先後不同日檢舉同一案件或同一日舉發同一案件,僅獎勵最先檢舉者。

符合下列規定之檢舉案件,檢舉人每案得領取獎勵金新臺幣300元:
一、檢舉人對同一輛有污染之虞車輛,檢附3張以上不同距離拍攝之照片,
且每張照片均可清晰顯示拍攝日期、時間、地點、車號、背景及排煙污
染情形嚴重供佐證者。
二、前款佐證照片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據以評定確能顯示被檢舉
車輛有污染之虞者。
三、檢舉人留下身分證統一號碼者。

前項規定,自中華民國98年1月1日施行。


http://polcar.epa.gov.tw/

最近在路上拿相機的人變多了,我也是其中之一
近期內檢驗過的應該不會煩你吧﹖

剛開始推出 檢舉 烏賊車 政策時我也很熱心,

但是屢屢回函都是該車經檢驗無虞....之類的,

就懶得了,大約都是被機車行賺走了吧,

可是烏賊車還是滿街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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