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429/4/1illp.html
剛看到這篇新聞感覺有點怪怪的,這個論點我突然有點被搞迷糊了..
偷錢偷50元和偷500元不都是偷嗎?
難到偷50元的要偷到10次才等於偷500元的??
董念台答應當他的「義務經紀人」,他說:「蕭淑慎吸古柯鹼,毒品等級比大炳的安非他命還高,10個大炳等於1個蕭淑慎,蕭淑慎都能被社會原諒,為何大炳不行?」
大家覺得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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