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429/4/1illp.html

剛看到這篇新聞感覺有點怪怪的,這個論點我突然有點被搞迷糊了..
偷錢偷50元和偷500元不都是偷嗎?
難到偷50元的要偷到10次才等於偷500元的??

董念台答應當他的「義務經紀人」,他說:「蕭淑慎吸古柯鹼,毒品等級比大炳的安非他命還高,10個大炳等於1個蕭淑慎,蕭淑慎都能被社會原諒,為何大炳不行?」

大家覺得如何呢??
那請他給大眾十個原諒大餅的理由
我們再決定要不要原諒他
不過原諒歸原諒
關還是要關
同理可證

拿刀搶銀行100萬的歹徒比拿刀搶七歲小孩100塊錢的歹徒兇狠上10,000倍

蕭淑慎"躺"著也中槍
誰說要原諒了?
沒有吧!

教壞囝仔大小...
嗯?蕭淑慎的前途也幾乎毀了不是嗎?至少感覺上是銷聲匿跡了……
從前從前有一隻笨貓,不小心變成了隨處可見的瞎忙族,而且還是薪水不多的那種。
這邏輯就好像隔壁的某甲吃了一斤牛屎,某乙只不過吃了一口狗屎,既然某甲都能找到人跟他親嘴了
某乙要找人親嘴應該更簡單才對阿
成語要改了嗎
十步笑一百步?!
Don't look back in anger! I heard you said.
非親非故
不解何來原諒之說

只要他們兩個不做傷害他人之行為
就算吸毒到死也與我無關
只要真是才華洋溢
就算是重度吸毒犯表演我也照樣看(不過這兩個應該沒這問題)
不自愛的人我為啥要再原諒他
假設一般老百姓有過吸毒前科, 一般老闆會給他在新的機會嗎?
更何況已是累犯了

token wrote:
蕭淑慎都能被社會原諒....(恕刪)

社會:我有原諒她嗎?
我:誰說原諒她的?
誰:豬才會原諒她啊!!
豬:................................
為什麼我會被屍魂界趕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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