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區規則2. 為避免討論區變成發洩區和口水版,請勿轉貼新聞性的文章或報導請google關鍵字1.麥得心智2.吞火訓練營業者未受罰 家長反挨告 3.台南市政府不能以《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罰它4.作者 zx7r (zx7r)看板 Gossiping:我朋友的嬸嬸的三舅公的六姨子的外曾孫女的二兒子曾經告訴我一個關於心的歷險5. 作者 watermelon24 (西瓜) 看板 Gossiping今天晚上做了一個夢,夢到我是麥得以前的員工...........
洄瀾之子 wrote:台灣的司法... 不意外...如果是法官的小孩,判決也許就不一樣囉! 強尼走路 wrote:台灣的司法體系常常會做出一些讓人拍案驚奇的判決.... 是哦,請問一下這個案子法官又是做出怎樣令人驚奇的判決呢?有那點不合理呢?最重要的是……法院判了嗎?能請兩位前輩分享一下嗎?我怎麼覺得社會上有些人連影子都沒看清楚、事情八字都沒一撇就可以下結論,這種功夫比至少要看到證據才敢下判決的法官更了不起呀?
gufan wrote:是哦,請問一下這個案...(恕刪) 麥得企業管理顧問社商業登記營業項目為「管理顧問業」、「翻譯業」、「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及「精密儀器批發業」由上面看可以得知該企業並無教育相關的業務卻開班授課這樣不能罰他們嗎?
強尼走路 wrote:麥得企業管理顧問社商業登記營業項目為「管理顧問業」、「翻譯業」、「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及「精密儀器批發業」...(恕刪) 看這種包山包海的營業項目就知道老板一定是精通社會眉角的人物,沒個三兩三,你能告贏他?有啦,除非鬧出人命!
強尼走路 wrote:麥得企業管理顧問社商業登記營業項目為「管理顧問業」、「翻譯業」、「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及「精密儀器批發業」由上面看可以得知該企業並無教育相關的業務卻開班授課這樣不能罰他們嗎? 我沒說不能罰他們呀,只是樓主貼了本案關鍵字,然後您就說:“台灣的司法體系常常會做出一些讓人拍案驚奇的判決“,所以才請教您,本案法院到底是做出什麼判決,會讓您拍案驚奇呀。PS:我一直以為本案還在行政裁罰階段,有事也是行政機關的事,不知司法又如何令人拍案驚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