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內容是這樣

當鋪今天到我朋友家去說他的機車借款已經餘期15天沒繳利息了 在不繳就法院見

我朋友的機車是他阿嬤買給他的

但是他老爸愛賭六合彩

拿我朋友的機車去當鋪借款5萬

至於機車是誰的名下我也不清楚

我朋友也因為是自己老爸不想計較

他跟我說他每月要繳月息2.5%+倉棧費5%=3750

但是我有去看過相關資訊

倉棧費好像只能收一次 每月收觸犯了重利罪?

還有就是機車沒有放在當鋪那裡我朋友還在騎 只收了行照

當鋪是不能收倉棧費的??

還有就是當鋪借款逾期15天沒繳當鋪方面能告我朋友那邊什麼名目?

我想請問一下知道法律的大大 當鋪這樣收是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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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老爸愛賭六合彩

拿我朋友的機車去當鋪借款5萬

至於機車是誰的名下我也不清楚

---->當鋪會確認是車主才會辦理機車借款,所以我想機車所有權應該是在他爸爸身上

他跟我說他每月要繳月息2.5%+倉棧費5%=3750

---->正常倉棧費只能收一次喔!不是每個月收取

還有就是機車沒有放在當鋪那裡我朋友還在騎 只收了行照

當鋪是不能收倉棧費的??

---->倉棧費也就是保管費,若車子未存放於當鋪庫房正常是不能收取倉棧費的

以上上網查到的資料希望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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