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是大笨蛋,有錢不會A~
先表示我不是來抱怨,只是想問問這樣公平嗎?
上個月去年的員工績效評比結束了,
主管告訴我結果是Middle,其實大部份人都是,
但是讓我很不滿意的是,我工作都有準時甚至提前完成,
主管認為我不夠努力積極,因為我都6點或6點半就下班,
也不常加班,其他同事一個月都至少加班10多小時,
我聽了就很不爽,當場豁出去了我就說:我每天最晚8:30進辦公室,其他人呢?
因為公司不打卡的關係,9點半或10點甚至10點以後才來的也有,他們做到晚上8點9點是應該的好嗎?
他們竟然還有臉報加班,我是不屑如此!如果績效是看加班的話,那給加班最多時數的人最好就好啦!
主管看我如此激動趕緊安慰我!還說他會處理,不過看樣子就是不會處理~
其實我每次6點坐電梯下樓,遇到別部門的總是虧我說:那麼早下班~你又是你們Team第一名喔
我實在很想嗆回去說:我上班也是第一名!
那些人講難聽點是在A公司加班費,早上那麼晚來,到了6:30去吃晚飯7:30回來後,加個班到8點9點,就報加班費!
主管還傻傻的簽,我覺得主管要負最大責!
我看我以後9點10點再來公司好了,晚上9點下班報2個小時加班費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