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貝魯男爵 wrote:建議你們找廢死聯盟去當管理員實習......不然那一堆自覺良好的知識份子是不會去看現實層面的...(恕刪) 沒用的啦~!廢死聯盟是道德高高在上的高尚團體,忙著裝清高沽名釣譽都來不及了,哪有這種美國時間24小時都和受刑人耗在一起~
fineoop wrote:終生監禁就是他們該有..我想沒有殺人犯會喜歡關在一個地方一輩子。.(恕刪) 講的頭頭是道 好像你殺過人似的... 保留人命? 像養豬一樣的養這樣的死刑犯..幹麻不像殺豬一樣的殺了比較省事? 我倒認為多數的惡徒寧可賴活著接受終身監禁 .. 也不願面對那顆奪命的子彈!!
fineoop wrote:敬佩並讚歎王清峰前法...(恕刪) 呆丸選舉特別多那一天遇到某某國慶或特赦時請問這些原本判終生監禁的囚犯會不會減刑再來請問你有考量到監獄及獄卒嗎?額外的支出不會又是全民買單?老話一句亂世用重典
死刑不人道,終身監禁就是人道的主張?讓一個人生不如死,不是件很殘忍的事情嗎?是我的主觀認知錯誤,還是只是偏執的認知?只要不死就有人權,怎麼感覺怪怪的?還是說,只要不死,就可以讓人有機會找出判決書中的不影響犯罪事實的小瑕疵,來影響判決,改變判決呢?然後就變成,殺人不用償命,殺人後坐幾年牢就可以出來再殺人,就因為殺人犯有人權,有殺人的權利,所以一般百姓就應該被殺,只要他殺人後後有悔意就可以。該不會又說,可憐無辜之人必有可惡之處,為什麼他會被殺,一定是他有什麼問題才會被人殺,殺人者是被動的,是因為被殺者的某些因素導致殺人者無法控制其本身,所以才會殺人,因此殺人者是無辜的,他是被逼的這種歪理。唉,應該要找個時間好好的來了解一下人權主義以及廢死聯盟的主張到底是什麼?
其實我國早就有類似終身監禁的措施,那就是無期徒刑只是無期徒刑被改成可以假釋,失去無期的意義了終身監禁如果有良好的配套措施,我對於廢除死刑沒意見配套措施包括:不得假釋、大赦、特赦,也就是一輩子關在裡頭,無法釋放另外政府須安排工作讓他賺三餐伙食費(監獄伙食費低,賺些錢不是問題),我不想浪費稅金去養這種人一輩子如果有充裕時間的話,再安排工作讓他賺錢賠給受害者家屬雖然錢很少,但至少要讓他負起照顧受害者家屬的責任不是人殺一殺、砍一砍,就蹲到監獄裡頭沒事了當然,如果生病或無法工作另當別論(先欠著),日後再工作還錢(不加計利息)
fineoop wrote:敬佩並讚歎王清峰前法務部長的志氣與悲心 ????就我印象中,她女兒也沒被人分屍、也沒被人輪姦........不解你有何好敬佩她的??等她女兒被人姦殺了,她若還能如此悲心,屆時你再來敬佩她也不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