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利菁告網路毀謗的某網友昨天竟然被警察上門逮捕了!

十頁了.....
還是沒人出來解說頭尾@@
看不懂啦
人總是辛苦的活在世上
見笑轉生氣

到時候氣到彈出來

好恐怖

333 wrote:
壞就壞在,對一個阿宅嫌疑人,非暴力犯罪者,直接上手銬。
力道拿捏不恰當。...(恕刪)


前一陣子有一個女生因為兩本漫畫書沒還最後被通緝戴上手銬的新聞,誇張嗎?如果這是標準的警察作業流程,就沒什麼恰不恰當的問題。一個通緝犯會做出什麼行為來誰也說不準,按規定的標準流程做,總比通緝犯突然逃跑警察又被指責來得好。


asiacat wrote:
前一陣子有一個女生因為兩本漫畫書沒還最後被通緝戴上手銬的新聞,誇張嗎?如果這是標準的警察作業流程,就沒什麼恰不恰當的問題。一個通緝犯會做出什麼行為來誰也說不準,按規定的標準流程做,總比通緝犯突然逃跑警察又被指責來得好

有的警察良心好...抓到一個小偷結果只請他坐警車後座
結果被刺死並奪槍...
小偷只是輕罪...
但警察基於側隱之心不想上他手銬的下場如何...

以上這是事實事件...想必大家都有印象吧!
cbmtvb wrote:
但小弟還是認為政治人物以外的公眾人物如藝人、媒體人、富豪也應算在內,就因為他們的話語優勢或話語權比一般民眾強太多了。

那也頂多於可以對他們的私德做適當與否的評斷
不代表就可以對他們人身攻擊
如果你的觀念再不修正
建議你還是不要發言比較好
說的越多只是讓人越加不能接受
waa168 wrote:
如果你的觀念再不修正
建議你還是不要發言比較好
說的越多只是讓人越加不能接受
個人是覺得...他還沒被打醒

只要犯一次看看,就會知道司法會站在哪一邊,這無關誰大誰小,而是誰的理站得住腳

最惡劣的批評應該留給最可惡的人,利菁犯了甚麼罪嗎?他有行惡嗎?何德何能挨這麼惡劣的批評?

waa168 wrote:
那也頂多於可以對他們的私德做適當與否的評斷
不代表就可以對他們人身攻擊
如果你的觀念再不修正
建議你還是不要發言比較好
說的越多只是讓人越加不能接受


罵是可以接受,但不能人身攻擊,可以罵她的主持風格,但不能拿她的過往做文章,大家以為公眾人物可以亂罵敢罵就要心理準備接受代價。

asiacat wrote:
前一陣子有一個女生因為兩本漫畫書沒還最後被通緝戴上手銬的新聞,誇張嗎?如果這是標準的警察作業流程,就沒什麼恰不恰當的問題。一個通緝犯會做出什麼行為來誰也說不準,按規定的標準流程做,總比通緝犯突然逃跑警察又被指責來得好。

richard7083 wrote:
有的警察良心好...抓到一個小偷結果只請他坐警車後座
結果被刺死並奪槍...
小偷只是輕罪...
但警察基於側隱之心不想上他手銬的下場如何...

以上這是事實事件...想必大家都有印象吧!


這兩件事其實不太一樣
抓到通緝犯不一定要上銬,其實有要件的

上面那件就是執法過當
下面那件重點根本不是手銬,是那個警察沒有做附帶搜索,這才是問題點

蘋果飯 wrote:
這兩件事其實不太一樣
抓到通緝犯不一定要上銬,其實有要件的

上面那件就是執法過當
下面那件重點根本不是手銬,是那個警察沒有做附帶搜索,這才是問題點
...(恕刪)

抓到通緝犯依規定都要上銬吧...哪有分要件呀.........

如果你說的是腳鐐倒是可視情形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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