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導盲犬幼犬寄養家庭的內心話

syensou wrote:
請問有多少導盲犬? 難道滿街都是?
比起導盲犬的過敏...抽煙族群不是更多? 難道抽煙族群有想過其他人?

難道你認為需要導盲犬的人是自己願意的?? 還是你覺得用導盲犬的人令你討厭?
你一生碰到的機會這麼大? 能夠扯到過敏??

滿街,我指的是野狗野貓與其他的寵物犬與貓.

這位仁兄,過敏是個人體質的問題,需要導盲犬不是自己願意,難過過敏就是自己願意?

另外,您支持室內抽菸族,並不代表別人也支持,請不要把自己的意見強加到別人頭上.
badday wrote:
狗不是狗要不然牠是啥?
難不成訓練過就會站起來用兩腳走路、說人話、變人類嗎?
為啥一定要說別人低能?

能夠說出這種話???有沒有腦袋我都不曉得了...

jkh117 wrote:
只想到一個故事,人家...(恕刪)

真的是一句讓人深省的話...

視障人士看不到,但我相信他,對於許多人的嫌棄,是歷歷在目的!!!

他們或許有殘缺,但健康的人似乎也並不比他們有肚量有智慧!



看到狗,牠不是狗是什麼?
呵!我想我可以看到一個辛苦的過程換來的一個相互信任的託付!


當然我並不贊同這次新聞事件中的事,我前面已經說過,不能以一種“做好事”就無限上綱的心態,讓應該謙虛的變成傲慢,那跟之前去速食店要求無障礙設施大鬧的作為一樣,讓人反感又讓真正需要的人惹上污名!



另外,我想有些人討厭狗就說討厭狗!

過不過敏不曉得,視障人士牽一隻導盲犬出來,會是假的嗎?

真的很可悲,完全無視於殘障人,只有自己對事物的好惡!
管妹...是誰啊?
檸檬派 wrote:
滿街,我指的是野狗野...(恕刪)


我說的是導盲犬!
你扯到的滿街野狗野貓與其他的寵物犬與貓....是誰造成的? 不是人類嗎?
一堆整天說流浪狗危險的人,怎麼不想想誰養了它又丟了它?
難道貓狗會自己離家出走?

那我對花過敏也能址到大家不要帶花?? 我還是尊重喜歡花的人阿~難道他們帶花進餐廳有錯?
屎泰隆 wrote:
幫他回答一下吧(1)...(恕刪)


第一點,上面網友已經解是一堆了,
台北市社會局頒布的,只限用地方,不適用全台灣!!要的話,請詳列"法律"討論!!
且,台北市社會局的該令,明顯與身障法60條 及 合格導盲犬導盲幼犬資格認定及使用管理辦法 有衝突!!真的告上!!誰會贏,大大心理應該有數,不用筆戰!!
(要的話,請大家一起努力,直接將(含導盲犬訓練師及寄養家庭)文字,直接加註於身障法,並修正合格導盲犬導盲幼犬資格認定及使用管理辦法,否則...僅拿地方社會局的命令,要行遍全台灣,要牴觸特別法.....這.....豈不是又是顛倒是非的事情!!!)

第二點,訓練導盲犬當然聊天.打屁.吃飯等也是訓練的一部分。當然!!只要訓練員執行訓練時,當然都適用身障法,這沒有異議!!!
為什麼會指這麼極端,因為不少寄養家庭,進餐廳的用意只是自己想吃飯,並非實質想進行訓練(雖然寄養家庭本身就不適用身障法60條)!!...但這樣用意的前提,適用本法???...當然訓練員硬要假借訓練之說,當然也適用身障法60條,這我也沒異議!!!
(舉個極端例子,要是訓練員跟某餐廳起過衝突,訓練員爾後每天照3餐進出該餐廳,不用餐也不訓練,只是牽著導盲犬一桌一桌巡視聊天,這樣也適用身障法60條???店家趕他就違法???)
beear wrote:
以這次發生的事件為例...(恕刪)

板大~
你可以當協會的模範寄養家庭了!!

話說板上的各位大大,
本篇的版主也是不認同這樣的處理方式,
希望大家也冷靜點,不要搞錯樓了!!
這次的事件我也很反感,
在另一樓我也提出我的疑議,
但不代表導盲協會裡面都是這樣的,
板大這樣的人對導盲犬的推廣很有幫助,
希望大家該批評的批評,
但是該支持的也可以幫忙推一下!!

愛罵得我們就噹回去,
不過理性討論的,也不要失了我們的風度!!
雖然說01的宗旨就是嘴砲
還原事發經過

以及這位女士 是用甚麼樣的心態看待其他在餐廳用餐的人??

這位女士根本就不是專業的訓練人員

只是牽著一條訓練中的導盲犬 拿著雞毛當令箭

插隊又要大家配合她而已

http://blog.nownews.com/article.php?bid=4735&tid=1323538


不懂得尊重其他人

又想要藉由網路霸凌、修理店家

幸好 大多數的網友都還有腦袋

沒有被這種人蠱惑

這樣的行為

憑甚麼要別人尊重她??

syensou wrote:
我說的是導盲犬!你扯...(恕刪)

路上的貓跟犬,我自己會避開他們,誰棄養的我不用去管.

每一間餐廳都有選擇客戶的權力,我們也有才有自行選擇餐廳的權力,我會自己去選不准客人帶寵物入內的餐廳.您也可以自己去選擇裡面沒有花草的餐廳.

立法強制所有餐廳都要招待寵物?我反對這種做法,而且已開發國家也沒聽過有這種法令.
很好奇如果寄養家庭為所欲為會受到怎樣的法律處分,如果利用寄養家庭的身分來貪小便宜又會受到怎樣得處罰。
檸檬派 wrote:
路上的貓跟犬,我自己...(恕刪)

你要不要先拿掉自己對動物的成見,先去了解什麼叫寵物,什麼叫導盲犬?

招待寵物?可見你非常的厭惡小動物吧?或者你根本就不把視障者放在眼裡?
管妹...是誰啊?

beear wrote:
有些店家會說以客人以及衛生為考量

小的養拉拉
養拉拉的都知道,拉拉超會掉毛
毛明明就那麼短
可是掉起來份量比黃金多好幾倍

所以如果有店家不讓您進入,就去別家嘛
願意讓拉拉進入的店家還不少啊
小的帶我的狗去環島好幾次了
很少遇到不給進的 ( 印象中沒有,全部都肯給進 )
別為難店家
店家日後對狗的態度或許會越來越好
對他強硬
日後店家越來越討厭狗,就不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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