煥仔 wrote:來台灣的自由行的人,平均年收入都要有100萬台幣左右所以我不會覺得他們是窮人不過前兩天,10個人點一盤菜確也是事實還有什麼需要? 我沒說不是事實, 但是你還是沒有解釋煥仔 wrote:中國的軟體市場很大嗎@@ 人很多我確定.但會不會像來台灣一樣, 10人點一盤菜吃? 所以? 你認為他們人很多, 但都是只能10個人吃一盤菜? 請解釋
乙女座のシャカ wrote:我沒說不是事實, 但...(恕刪) 你不會去問那十個中國人喔,問我幹嘛,我不會10個人點一盤菜.正如我要表示的,台灣app市場一點都不小 你要說中國有多大,愛講就講去,我說過了通通給你懂,你是大智慧仙人,不用跟我解釋阿...我都在旁邊不懂~你還不滿意啥..10個人要吃菜-市場大10個人點一盤菜-獲利小1個人要吃菜-市場小1個人點1盤菜-獲利大
vivalavida wrote:所以就說你看不懂阿能...(恕刪) 看吧 又來了手機保固扯完 現在又扯微軟了馬上被我命中你繼續東扯西扯吧煥仔 wrote:你不會去問那十個中國...(恕刪) 說這麼多 你現在用什麼手機?
米思特 wrote:看吧 又來了手機保...(恕刪) 馬上就被料中 會那樣講就是因為看你都聽不懂 好心多講一點期望妳會不會懂講半天你還是沒針對軟體不適用網購七天鑑賞期這點回答阿是誰再打迷糊仗 相信大家都看得出來巴 也不需要多說
tiger3456 wrote: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什麼不是中央來罰,Google若登記在高雄,高雄會罰嗎? 因為若是依照消保法來看,在中央是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主關機關(基本上去看它是做啥的)在地方權責分配上,則是由各地方政府為其主管機關(各地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另方面,Google若登記在高雄,高雄市政府有權去加以處罰,至於它會不會開罰,我也不知道....
煥仔 wrote:你不會去問那十個中國人喔,問我幹嘛,我不會10個人點一盤菜.正如我要表示的,台灣app市場一點都不小 你要說中國有多大,愛講就講去,我說過了通通給你懂,你是大智慧仙人,不用跟我解釋阿...我都在旁邊不懂~你還不滿意啥..10個人要吃菜-市場大10個人點一盤菜-獲利小1個人要吃菜-市場小1個人點1盤菜-獲利大 你自己都說別人的事問你幹嘛, 下面還打上你認為的10個人吃菜獲利比較, 你打自己的臉還真不是普通的大力!
乙女座のシャカ wrote:你自己都說別人的事問...(恕刪) 我本身是android的使用者,關切自身權益礙到諸位了嗎XD?你們愛用這種不吵贏不罷休方式討論隨便你們o.o 我不會在意的有點跳tone我跟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