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是覺得這將會是一個貽笑國際的做法, 軟體並非一般實體的物品 有可能會買到瑕疵, 雖然軟體也有可能會有嚴重的bug 但是都是可以透過更新服務來解決.
假設今天消費者付費買了一個USD 0.99的遊戲 而趕在七天內 不眠不休的把這個遊戲給破台了 然後要求不滿意而退費 這樣對開發者 似乎不是一個很公平做法
雖然這樣的假設是把人心想成非常險惡(但是也不排除會有這樣的人出現)
目前很多軟體都會有所謂的Lite版 也就是試玩版 喜歡的話 再去買完整版的 這樣應該就是有達到所謂鑑賞期的目的了吧 雖然政府的出發點是為了捍衛消費者的權益 但這次好像也有點太over了點
難怪Google會宣布不排除退出對台灣市場的消費者銷售付費的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