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撿到筆電 先估價再索酬


路跑一哥 wrote:
本王覺得,這學校的聲...(恕刪)

不過以我對現在社會的感想
那個學生的同學
搞不好還很羨慕的對他說
哇~你好厲害喔,賺了三千塊,趕快請客
其實我比較想知道研討會的主辦單位是否為正修科大
亦或是正修學生是否為主辦單位的受僱人
很好

養成冷陌 鬥爭的好習性

和祖國看齊 這樣才有競爭力
丟臉!
如果大學生只能要求符合法律的標準
卻喪失道德
那要這種大學生何用?
拾金不昧是高道德標準,要求三成是低道德標準(法律),至少他還是有道德的人。

筆電不見了,還找的回來看有沒有三成。



官員: 18% 依法行政


老闆: 先捐1億 馬上放你無薪假

有上面這些亂來 官員+老闆

才會有這樣的大學生

taiwan2008 wrote:
新聞沒提到那台 no...(恕刪)




看新聞好像是SONY的?!真的買19000嗎
為什麼買一萬九的東西...二手廠商可以估三萬六千????....
那個二手廠商可以這麼好心..我也想把我的筆電給他估看看....

高雄正修科技大學林姓男學生..不知道會不會被肉搜....現在應該是違法了..

假如林姓同學跟失主連絡..沒有三千就不歸還...不曉得可不可以告他侵占...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我愛炸海苔 wrote:
不過以我對現在社會的感想
那個學生的同學
搞不好還很羨慕的對他說
哇~你好厲害喔,賺了三千塊,趕快請客

本王不覺得耶,你想想,大部份的人看到類似事件,第一個先想到的,就是對方是讀哪個學校的?再者就是質疑對方父母及老師.甚至是整個社會的教育方式?同校的學生在外搞不好也會被路人拿出這種事諷刺,本王所想到的,完全都是負面的結果耶,所以人的一舉一動真的要謹慎,因為一個人所做出的行為,很可能是代表父母.師長或全體同學的名譽,如果本王走在路上,被幾個路人甲說:"他們學校有個學生做出某某事,我以後絕不讓我兒子唸那一間",那本王絕對會很不爽的...哇哈哈...
如果本王因為這類事情鬧上新聞,本王恐怕不敢去學校面對老師跟同學了吧...哇哈哈...

Passenger wrote:
假如林姓同學跟失主連絡...(恕刪)

得請求報酬之拾得人在報酬未受清償前
就該遺失物有留置權(動產擔保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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