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撿到筆電 先估價再索酬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6684593.shtml
嘉義大學陳姓女學生遺失一台筆記型電腦,被高雄正修科技大學林姓男學生撿到,林先找電腦商估價,向陳女要求一萬元酬金,討價還價以三千元「成交」,雙方昨天約在鳳山警分局交款。

女生的媽媽表示,對方協商時,自稱找二手電腦商估價,電腦約值三萬六千元,要求三成、一萬元酬勞「很合理」。

陳同學表示,她的筆電買了快一年,當初才買一萬九千元,沒想到對方「獅子大開口」;一萬要不成,開口要五千,雙方協議才降到三千元。





收錢的人,在道德上雖然有缺口
但給容易遺失物品的人也是學到一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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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撿到筆電 先估價再索酬
嘉義大學陳姓女學生遺失一台筆記型電腦,被高雄正修科技大學林姓男學生撿到
林先找電腦商估價,向陳女要求一萬元酬金,討價還價以三千元「成交」,雙方昨天約在鳳山警分局交款。


==> 想到當年那 6000元
動保社 .. 到現在該大學好像 也沒說明白 ..

留置權補償費

先前新聞 現在一堆 都學起來了 ..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
大學生撿到筆電 先估...(恕刪)


等一下會有人說南部人不是怎樣怎樣的,先查一下這個林姓男學生是哪個縣市的人吧
不知道有沒有自動鎖定
硬體鎖
nb若開機沒輸入特定密碼
要送到原廠才能開
要開要提供購買證明
這樣對方也沒辦法營利

multimdu wrote:
等一下會有人說南部人不是怎樣怎樣的
跟南部人無關~
事實上我覺得南部人是最不計較的!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
大學生撿到筆電 先估...(恕刪)

無可救藥。
其實 也合理阿
如果 你東西不要忘東忘西的弄丟被撿到
那 誰能跟你要到半毛

另 撿到的人 也要想辦法聯絡 甚至到約定地交付等
付出的時間 或許 本來就應該有個代價
總不能說個謝謝 就算了吧
但 就是有這種人
所以 法律才會定出一個合理的比例
來確保不會有臉皮厚到子彈穿不了的失主

失主應該先有個底 東西弄丟了 就要有心理準備找不回來
如果找了 那是賺到了
別一付人家撿到就得還你的心態
這樣才不會難過
這家二手電腦商如何聯絡
我有一批貨想讓給他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
自稱找二手電腦商估價,電腦約值三萬六千元,要求三成、一萬元酬勞「很合理」。

陳同學表示,她的筆電買了快一年,當初才買一萬九千元,沒想到對方「獅子大開口」;一萬要不成,開口要五千,雙方協議才降到三千元。


所以3萬6殺到3000
不虧是台灣的大學生

有人知道這2手電腦估價商嗎
小妹的9000元小筆電說不定可以估到5萬
讓我想到之前在設計展撿到手機結果還被譏掰人刁難的苦主...

說真的,沒本事拿好不掉,就乖乖給人家的付出傭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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