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網友都認為老闆對....但最後結果是老闆去學校跟家長致歉...而家長也認為是自己疏忽....致歉的原因是老闆覺得不應該用這種帶有不當文字的方式追討....而家長也認為自己疏忽.......所以誰對誰錯呢....立場不同結論也不同
allen0610 wrote:理直要氣合,而不是站...(恕刪) 假設廠商已經提醒"N"次要繳錢~~你還是皮皮的不繳錢~~那要怎辦?第一次忘了,第二次忘了,第三次你還可以用什麼理由?更過份的是~~這個家庭還不是屬於貧苦人家這表示什麼?家長對於小孩子,不重視吧?這樣~~這種家長OK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