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蘇 wrote:另回tangochen兄,這個就是我想知道的,
找不到案例應該很正常,因為大多和解了,可能還是店家賠錢了事
因為類似糾紛應該蠻多,能上媒體、或上法院的,其實都是少數。
以樓主的這個案例來講,若是商家願意有實質賠償或賠錢了事,
相信對廣大消費者而言,都有其正面意義;
如果真的上了法院,還能勝訴,
就值得放鞭炮慶賀一番囉^^
期待樓主的後續報導囉。。
電話響起了 wrote:
不負保管責任的當然另當別論,基本上如果賣場有規定要寄物,就不太可能又說不負保管責任
所以寄物櫃並不會是只提供地方給你放而不幫你保管,切勿用自己的錯誤觀念將事情合理化,並請自行查證,無需多言
何況停車跟寄物是兩碼子事,賣場規定要寄物,但並沒有規定你一定要停在他們的停車場
當然,有些停車場是會負保管責任的,最好在停車以前就多加詢問,免得權益受損
銀行的保險箱也是一樣的道理:我只是出租保險箱給你,不負保管責任的前提下,遺失了我是不用賠償的
我沒有規定進本行就要使用我的保險箱,也沒有規定進本行不能帶錢、要把錢寄放在我的保險箱
雖然doitit大使用了很多極具情緒化的字眼,但其該有的觀念實在不失中肯
本人在賣場已屬管理階層,我只能說我該有的觀念都有了,他說的某些話我深表認同
今天是我們規定客人要寄物,如果他遵守規定而使得東西遺失或遭竊,我很確定,我們是有民事責任的
至於賠償部分的確很令人玩味,因為實在是太難客觀的判斷,有時候更要鬧上法庭,請法官來判斷
我舉個例:
寄宅配,快遞等等,如果遺失,你根本不能確定它裡面原本裝的是什麼......
你認為宅配或快遞公司是不是需要負責呢?要怎樣衡量?這就需要雙方達成共識了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