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可以拿3成的是法律,不是那個女生說了要拿就可以拿就法律上來解釋是真的可以拿沒錯該受公評的是那個..可以行使收取3成金額的惡法..早該重修法了,立委豬公們該醒了其實光榮的我看應該是那個女生的父母親才對,教出這麼一個知道撿到錢該送警局的高材生剛剛機會教育了我家的小朋友,假設今天是我家的小朋友撿到又給我搞這麼一齣鬧劇的話,我早就聯絡警方親自帶錢去還那貧婦6000元順便請他原諒我教子無方,至於後續的關起門來(曉以大義)的事就不說了
油切烏龍 wrote:動保社???那他唸對科系嗎???不是應該念獸醫系嗎??不是應該開義診不收費嗎???6千塊幫流浪狗結渣後 市民打電話去補狗大隊 狗被抓走再安樂死 那6千塊是???那跟財經法律扯的上邊嗎???有工作了嗎???照理說他的本科系出來應該是個商業律師吧???怎會去在乎那6千元???還是說那個科系畢業到現在領不到什麼薪水?? 才會去在乎那一點點????誰可以幫我解答0o0 我好疑惑唷??????...(恕刪) 全國各校各財經法律系從過去到現在考上律師考及司法官考試的沒幾個!!想當律師也要有牌!!!